据黑龙江省扶贫办官方网站消息,今年,黑龙江省14个贫困村被国家扶贫办和国家旅游局确定为乡村旅游扶贫试点村。试点村旅游扶贫项目的补助资金村均300万元。
这14个村是明水县双兴乡东双村、兰西县平山镇大兴村、海伦市共和镇共祥村、青冈县昌盛乡宏伟村、泰来县江桥镇先进村、泰来县塔子城镇塔子城村、龙江县哈拉海乡连家岗村、富裕县龙安桥镇小河东村、富裕县塔哈镇东塔哈村、富裕县友谊乡五家子村、汤原县太平川乡竹青村、饶河县饶河镇昌盛村、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四排村、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卫华村。
省扶贫办、省旅游局、省民委联合下发黑龙江省开展旅游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各地要优先扶持列入旅游扶贫试点村的民俗村,集中力量打造具有民族文化、民俗特点、地域特色的旅游扶贫试点村;要适应自驾游、养生游、休闲游、养老游等发展业态需求。2015年省级砍块到县的扶贫资金可安排用于乡村扶贫项目的补助。试点资金规模村均300万元,分两年投入,第一年使用整村推进资金200万元,第二年村均补充投入100万元。同时,协调相关金融机构为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扶贫小额信贷,财政扶贫资金予以贴息。为参与旅游扶贫产业开发的企业提供中长期、利率优惠的项目贷款。(新闻慈善促进会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