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发展贫困地区乡村旅游服务业,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近日,省扶贫办联合省财政厅发出通知,将在周至、耀州、宜川、绥德、佛坪、留坝、汉滨、宁陕、商南、镇安等10县区开展旅游扶贫试点示范工作。
据悉,此次试点范围,是根据省上确定的旅游扶贫试点示范原则,省级旅游扶贫试点示范工作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实施,以秦巴片区为重点,兼顾关中和陕北部分旅游资源优势明显的县(区)。在各市推荐上报的试点县中,遴选出10个县(区)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主要任务是,通过试点工作,强化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乡村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培训村官和旅游带头人,提升建档立卡试点贫困村旅游产业的硬件和软件水平,提高贫困群众发展旅游产业的技能和素质,积极探索扶持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旅游产业的途径和方式,实现产业扶贫工作的新突破,为全省旅游扶贫工作的推进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通知要求,各试点市、县(区)党委、政府要统筹负责试点示范工作,把旅游扶贫工作作为当地扶贫开发工作的突破口,建立和完善工作领导机制,整合资源、创新方法,把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落实,确保试点示范取得实效。各县(区)要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开展旅游扶贫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中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用途,采取基础设施建设和量化到户相结合,解决项目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与量化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并重。量化到户资金原则上不低于中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的50%,每户补助不高于2万元,主要用于农家乐、改厨改厕、家庭旅馆、小型采摘园等建设。同时,注重创新模式、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加强对试点村和户的监督管理和考察,重点研究贫困户增收与旅游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记者 程伟 实习生 王若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