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消息,在重庆市现有的165.9万人、48.2万户贫困户中,因病致贫14万户、42万人,占30%,是脱贫路上的最大“拦路虎”。“大病拖、小病扛”,“不上医院贫困、上医院更贫困”的现象在贫困农村仍然较为突出。去年以来,重庆市坚持问题导向、定向发力、精准施策,综合运用政府、市场、社会的手段,建立完善针对贫困人口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商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相衔接的医疗保障制度,切实减轻贫困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有效破解了因病致贫返贫难题。
一、落实政策性保障,资助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保。目前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已全面覆盖城乡,但一些贫困户因个人经济原因缴不起参保费用,导致无法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障。为让这部分群众分享政策红利,重庆市安排部分财政资金,资助因病致贫的贫困户参保参合,并逐步提高缴费标准,确保农村参合率达95%以上。同时,探索建立农村分级诊疗制度,为需转诊的贫困患者建立转诊“绿色通道”。
二、落实普惠性保障,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2013年,在全国率先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大病医疗保险,包括贫困户在内的所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用额外缴费,就能自动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实现自付费用的“二次报销”。2015年,市级按每人25元的补助标准,免费为城乡居民购买大病保险。
三、落实补充性保障,免费为贫困户购买小额意外保险和大病医疗补充保险。2015年6月,重庆市扶贫办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10万元,募集社会捐赠资金300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为48.2万贫困户购买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实现所有贫困户全覆盖。截止2016年2月底,共发生理赔案件2211起,赔付金额1083.4万元,实施半年来赔付率已达45%。
四、落实救助性保障,将贫困户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重庆市民政、财政、卫计委、扶贫办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将因病致贫农村建卡贫困户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享受资助参保、普通疾病救助、重大疾病救助等医疗救助政策待遇。到2015年底,重庆市有17.4万建卡贫困人口纳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
五、落实兜底性保障,建立贫困户医疗救助基金。重庆市卫生、扶贫部门组织开展建卡贫困户中患病人员病情调查专项,建立健全建卡贫困户健康档案和管理台账。针对贫困户一部分医疗费用不在医保报销范围而无法得到资助的情况,重庆市扶贫办委托市扶贫基金会,多渠道筹集扶贫集团和社会爱心人士捐赠资金,建立贫困户大病救助专项资金,构筑贫困户医疗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
同时,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卫生系统建立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目前金额达6000余万元,资助贫困人口就医13.4万人次。还积极引导贫困区县采取多种方式实施医疗救助。(新闻界慈善促进会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