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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更多流浪儿回归家庭

2013-05-09 13:46:58  来源:北京晨报
 夫妻双方年龄在30~60岁之间,文化程度达到高中或以上,具有照料儿童经验,有一方担任全职妈妈或全职爸爸,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将可认养长期滞穗的流浪儿。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广州将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流浪未成年人家庭寄养。(5月8日《广州日报》报道)

  尽管在获得救助之后,流浪儿童可以在福利院等机构安顿下来,从此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但情感的失落,依然是流浪儿心头不能触摸的伤痛。正因为此,许多在福利院长大的流浪儿,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些心理隐患。

  令人欣慰的是,为了让流浪儿健康成长,广州市民政局开始尝试让流浪儿在寄养家庭中生活。当然了,要想让流浪儿重新享受家庭的温暖,就需要寄养家庭对流浪儿充满爱心;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负有监护责任的相关机构,做好寄养家庭的考察、评估等各项工作,最终挑选出真正疼爱流浪儿的家庭。此外,在流浪儿进入寄养家庭后,有关机构还要做好监护工作,以确保流浪儿得到真正的疼爱。

  如此一来,流浪儿就能重新拥有正常的家庭,重新享受家庭的温暖,而养父养母的真心疼爱,将会慢慢抚平流浪儿心头的创伤,让他们重新爱上这个世界爱上这个社会。更重要的是,养父母的疼爱,能够帮助流浪儿建立起内心的情感支持系统;这样的情感支持系统,将会在流浪儿遭受人生波折时,发挥出强大的能量,帮助流浪儿渡过人生的难关。这也难怪,父母之爱,原本就是孩子内心最强大的后盾,让他们在任何时候都有足够的力量对抗外界的冷落与嘲笑,从而健康成长努力向上。

  客观而言,因为小小年纪就在外流浪,流浪儿对正常的家庭拥有强烈的渴望,回归家庭正是他们的最好出路。但愿其他地区的儿童保护机构也能像广州那样真正为流浪儿着想,让他们在寄养家庭里幸福成长。

  孙曙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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