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力推进农村养老机构建设。通过实施民生工程,积极开展农村敬老院建设,维修改造以农村敬老院为主的公办养老机构床位6万张。在全国率先开展依托乡镇中心敬老院建立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试点工作,规划2015-2016年在全省范围内建设400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已建成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05个。通过改善设施条件、健全供养服务功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逐步建成了一批运营效益良好、养护功能完善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二是积极推行农村互助养老。通过采取村级主办、政府扶持的方式,充分整合农村闲置资源,新(改)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采取自我管理、互助服务的管理方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等服务并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缓解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滞后的现状,满足了农村留守老人在生活、健身、娱乐、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求。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5070个。
三是积极推动农村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将“新增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纳入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和民生大事建设,建成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600个。创建54个农村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各类服务。大力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参与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逐步探索农村养老新模式,全省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50%。
四是建立完善“三项补贴”制度。建立完善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补贴制度。为全省74万名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200万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根据四川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