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比较是令人痛苦的事。对此,民间早已用通俗的语言进行了总结:人比人,气死人。对于广州的教师群体来说,也是如此。据《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广州城区中小学教师的收入待遇现状,在不同区财政的支持下,相同学历、级别、教龄的教师待遇存在较大差别,有的甚至月收入相差上千元。广州市教师“同城不同酬”、“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普遍存在。
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均衡,这是当前中国面临的突出问题。大到全国,小到广州,莫不如此。而这种不平衡和不均衡,最直观的表现就是收入。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各区之间待遇不同,主要原因就在于此。虽然同处于经济社会发达的广州,但各区“发达”的程度有差异,财政状况不尽相同,对教育的投入又有差别,由于历史的原因,教师的数量也有多有少。这样,落到每个教师钱袋子的收入,自然会存在差异。
这种状况肯定是不合理的,同工不同酬,是一种不公平的现象,尤其是同处在一个广州,各区消费水平大体相当,同工不同酬就显得尤其不公平。但很多问题困难就困难在,你知道了问题的症结,却无法提出好的对策。越秀区某校长提出,各区教师的收入应该不能有差异,应该由市财政制定统一的标准,其他再由各个区去帮补。这听起来不错,但越秀的老师,看到萝岗、天河的老师比自己高忿忿不平,但有没有试着了解一下花都、增城和从化老师的收入呢?市财政制定统一的标准,必须要考虑花都等区的财政状况,要是这样,如果真的全市统一,越秀等区老师的收入,提高的幅度相当有限,甚至有下降的危险。如果按照这个思路推而广之,教师工资全省统筹,那广州市全体教师的收入恐怕会出现大幅度的下降。
因此我觉得简单地攀比各区教师的工资,非但于事无补,反而有可能造成教师之间的隔阂。应该站在更高的层面思考问题。首先,要检讨广州市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总量是否充足,是否合理?如果总量不够,朝三暮四或朝四暮三式的调整,都对于大局的改善无济于事。其次,教育经费的使用是否合理?教育经费是否都用在了刀刃上?显然,改善教师待遇属于“用在刀刃上”之列。第三,就广州的实际来看,考察教师工资,更应该“看低不看高”,也就是说,那些低收入教师群体的收入是否合理?能否让他们安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第四,学会用法律的思维思考问题。某些区相对的高收入,是否有违法违规的成分?我想这些问题,作为公共管理部门,应该认真考虑并做出合理的解答。
教师作为一个职业群体,呼吁提高自己的收入,天经地义。但有些问题的改变需要时间。
周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