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7月6日宣布:我国将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和其他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发出《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 见》)。《意见》明确,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
如何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放开了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医疗服务价格尚未完全理顺,管理方式仍需改进,价格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按照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要求通过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为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此次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医药价格的重要内容,也是2015年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姐妹篇”。
这位负责人表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涉及面广、影响大、情况复杂,因此在改革中必须强化价格与医药、医保、医疗等政策的衔接联动,以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总体负担不增加。
一是协同推进改革,形成政策合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薪酬制度、药品流通体制、医保支付、分级诊疗、医疗行为监管等改 革衔接配套,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特别强调医保支付、医疗控费政策必须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同步出台、同步实施。
二是明确部门分工,落实改革责任。围绕改革要求和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并落实到具体部门。
三是稳步有序实施,及时完善政策。要求加强整体谋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同时加强跟踪评估,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分析,提出解决的政策措施,以确保改革平稳实施,防止价格异常波动。
改革后患者费用负担会不会增加?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稳步推进。首先,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公立 医院药品加成,对于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一部分,并采取有升有降的结构性调整。其次,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 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最终实现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基本理顺的目标。重点是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提高诊疗、手术、康 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不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
这位负责人说,《意见》明确了“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原则,提出了多项配套保障措施。
一是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医疗服务价格的部分,主要通过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以及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的空间,以确保医药费用总量维持平衡。
二是与医保支付政策进行配套衔接。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上不会增加。
三是强化医药费用控制,要求各地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医疗保障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确保区域内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个体存在差异,每个患者对医疗费用的感受会有所不同。
怎样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价格?
对于如何有效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改革要求,医疗服务价格将实行分类管理,对部分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总体上看,价格将保持基本稳定,不会出现大幅波动。
一是放开价格的主要是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这部分项目数量比较少,非公立医疗机构也在提供, 患者选择面广,市场竞争强。二是明确要求医疗机构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和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价格,并保持相对稳定。同 时,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价格监督机制,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严厉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三是对于这部分服务项目,已要求医保经办机构综合考虑 医疗服务成本以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价格合理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