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后,曾经为红军长征做出巨大贡献的绵阳又开始一轮又一轮新的攻坚战。为的是摘掉“穷帽子”,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
新世纪第一个10年,绵阳市农村扶贫开发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73557.67万元。按照国家阶段性农村贫困家庭脱贫标准,全市农村贫困居民由53.8万人减少到28.7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1.7%下降到6.8%,贫困地区农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从1180元增加到5030元,10年间共增长4.26倍,25.1万贫困农民自此摆脱贫困,走上了持续增收致富的道路。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农村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改善,特色产业发展初具规模,最低生活保障全面落实。
2011年11月,国家将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1196元的标准提高了92%。按照新的扶贫标准,绵阳市有71.09万农村贫困人口被纳入了新的扶贫对象,主要集中在地震极重灾区的龙门山脉高山村和丘陵地区旱山村以及以平武、北川为主的秦巴山区三大片区。
截止到2014年底,绵阳市有建档立卡贫困村520个,有贫困人口16.8828万人,占全省贫困人口的3.39%。其中,秦巴山片区有贫困人口3.4651万人,占到全市贫困人口的20.5%;丘陵地区旱山区有贫困人口9.4793万人,占到全市贫困人口总数的56.2%。
在一个新的十年里,绵阳市开始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着力从贫困村村社道路、贫困农户安全饮水、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扶贫和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五项重点工作入手,切实让贫困群众收入得到明显提高。据统计,绵阳市2015年共投入扶贫资金30097.91万元,在省级下达减贫41688名年度扶贫任务的基础上,精准减少农村贫困人口5112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2.64%,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底的4.34%下降到目前的3.3%。脱贫人口人均增收1460元,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稳步推进。
扶贫攻坚是一项系统工程,绵阳市积极创新帮扶机制体制,调动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着力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形成帮扶合力。在扶贫对象、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扶贫措施、驻村帮扶和脱贫成效“六个精准”上下功夫,整合扶贫资源,以“五大扶贫工程”为载体,精准实施“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用5年时间,通过扶持生产和发展就业解决9.2407万人;移民搬迁安置解决0.1504万人;低保政策兜底解决2.9114万人;医疗救助解决6.4748万人。(记者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