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对安徽省中宜教育基金会等12家基金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经查,安徽省中宜教育基金会、安徽天徽慈善基金会、安徽省善济公益基金会、安徽阳光爱心慈善基金会、安徽省徐悲鸿教育基金会、安徽省太和保兴助学基金会、安徽省赵朴初公益基金会、安徽省古籍整理出版基金会、安徽现代公益基金会、宣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蚌埠市人民群众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在2015年度基金会年度检查中,违反了《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30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根据《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安徽省民政厅责令上述12家基金会于2017年2月20日前做出书面说明,并采取整改措施。各单位整改完毕后,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民政厅。逾期不改正的,民政厅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