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
作者:王煦(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我国拥有超过70万处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它们是文物资源宝库中不应忽视的重要财富。但低级别文物往往因为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在保护利用上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低级别文物的保护,着力补齐短板,使之发挥出更大的社会效益。
当前,从保护的角度看,我们对低级别文物的重视程度较低,保护经费投入有限,基层文保力量不足。不少低级别文物疏于维护,日渐残破。还有一些文物因管理缺失而被盗窃,令人痛心。
低级别文物在利用方面也不够充分。由于规模小,位置偏僻,不少低级别文物社会知晓度低,难以吸引参观者。相关单位往往着眼于文物的保护工作而忽视了文物的开发利用。部分管理人员缺乏社会服务意识。同时,多数低级别文物在时代变迁中失去了原有实用功能,但又找不到新的利用途径,越发不为群众所重视,文物生命力进一步流失。凡此种种,都影响着低级别文物的保护。
对于低级别文物,如何将它们保护好、利用好?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认识。低级别文物大多在基层社会生活中诞生,是最“接地气”,最能反映地方历史、乡土文化、民风民俗的一类文物,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也是特定地域人文风貌的集中呈现。我们要从维系乡土文脉、家园记忆、乡愁情感的高度,本着敬畏历史、敬畏文化的态度,给予低级别文物尊重、珍爱和保护。要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保护文物的责任心、使命感、自觉性。同时应着力提高文物研究阐释水平,不断发掘低级别文物的历史、文化、社会价值。
其次,要做好基础性保护工作。可采用设置研究和保护项目、提供专项经费、发行文保债券、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低级别文物保护的经费投入。要持续加强文保队伍建设,提升文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特别是加强对非专职文保人员的培训、引导和监督。在制度方面,应加强文保工作考评体系建设,同时有针对性地编制低级别文物保护、修缮、开放工作规程和导则,使低级别文物保护进一步有章可循。此外,还要借助科技力量,以新技术手段助力文保工作高效开展。
再次,要加强社会参与。通过社会人士“文物认养”、开展文保志愿服务等方式,加强社会力量的参与。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社会公益基金、全额出资、与政府合作等方式,多样化、多层次开发利用低级别文物。强化文物保护社会监督,特别是要重视文保领域舆情信息,对网上反映出的文物保护问题,相关单位要妥善应对,如情况属实则要虚心整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最后,要加强功能更新和开放利用。在做好保护的前提下,着力提高低级别文物开放利用程度,特别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破除所有权归属等问题给文物开放带来的障碍。要进一步探索低级别文物的功能补充和更新,使低级别文物能够以公共文化服务、休闲旅游、文创开发等新的功能形态对公众开放,让文物因“有用”而获得崭新活力。要把握好文旅融合的契机,借助当前全域旅游、探索式旅游、沉浸式旅游蓬勃发展的有利形势,将有条件的低级别文物置于更大规模的旅游线、旅游区中,利用集群效应吸引更多参观者。
保护好低级别文物时不我待。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认识、摸清家底、探索路径、创新方法,让低级别文物更好存续下去。
(项目团队:光明日报记者 方莉、李宏、张国圣、李建斌、陆健、张士英 光明日报见习记者 李家欣 光明日报通讯员 李梦)
《光明日报》(2024年05月08日 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