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就公益慈善问题有些提案和说法,如制定《社会组织法》、设虐童罪、修改《收养法》、尽快制定出台《慈善事业促进法》、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创办慈善医院、让更多民企参与慈善等等,分门别类,都是和公益慈善紧密相连。但有些凌乱,专业性也不是很强。
两会可否将公益慈善界的代表、委员的名额增加一些,相对集中地就公益慈善问题进行审议和提案,这样才能加强针对性、扩大覆盖性、提高专业性、更具可行性。
应明确授予有资质的公益慈善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对于事关公益的事件案件,提起公益诉讼,更好地发挥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
各种关系公共利益政策、法规、法律的听证会,应有明确的规定,即必须邀请相关有资质的公益慈善组织出席,切实听取他们的意见。
人才职称序列,专业学位设置,都要将公益慈善类纳入进去,促进人才培养,促进待遇公平。
公益慈善业工资待遇宜同社会接轨,不应单独设置门槛界限,这不利于公益慈善人才集聚,不利于公益慈善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