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10月16日电(记者 何蒋勇 通讯员 魏溪 许波涛)一些出租车司机为了“多拉快跑”,照顾乘客“方便”,经常会出现不分路段的随叫随停、上下乘客的行为,尤其是在人车流量较大的路段,不仅会造成交通堵塞,有时还会给过往车辆、行人带来安全隐患。15日,记者从浙江省慈溪市法院获悉,该法院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涉案的出租车司机虽未与他人车辆发生直接擦碰,但因急停揽客对事故负次要责任,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14年4月27日上午7时20分左右,慈溪市民张小姐驾车沿慈溪市宗汉街道高王路由西往东行驶至高王路50号附近时,遇前方同方向由陶某驾驶的出租车为带客而临时停车,致三车连环追尾。
经公安机关认定,张小姐驾驶机动车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疏忽大意,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陶某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承担次要责任;伤者张某、小客车司机袁某无过错。
事故发生后,张某被急送至当地人民医院急诊住院治疗,后又转至其他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共花费医药费145万余元。经鉴定,张某因交通事故致腰椎多发横突骨折、盆骨多发骨折、骶丛神经损伤、急性肾功能衰竭等,经治疗后遗留右下肢单瘫、肾功能中毒障碍、盆骨骨折畸形愈合等,分别评定为交通6级、9级、10级伤残,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且仍存在后续治疗费用。
日前,张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诉请张小姐、陶某及各自的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袁某的保险公司在无责交强险范围内赔偿。经过两次公开开庭,原被告方就赔偿金额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除了保险公司在各自限额范围内赔偿外,张小姐需赔偿张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等70余万元,陶某支付20余万元。
在案件庭审过程中,陶某说:“当时路边有客人招手,就停下带客,没有看到后面车辆相撞,在事故后第四天经交警通知才知道。”陶某承认自己临时停车确有疏忽,接受自己应付责任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出租车随叫随停的特点,给广大市民出行带来了方便,但也的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