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肖茹丹
6月8日,一条“疑似婚闹伴娘被袭胸猥亵”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关注。据西安警方通报称,视频中涉嫌猥亵的两名男子已被警方查获,伴郎胡某某(男、21岁)和陈某某(男,19岁)在沣东新城斗门街办参与婚庆活动中,在一辆婚车后排座位处,对伴娘进行搂抱、摸胸等行为,持续大约3-5分钟。而据当地媒体报道,由于和两名男子认识,伴娘并不打算追究两名男子责任。
该事件引发网友广泛关注,针对伴娘的回应,一些网友表示无法理解,也有网友呼吁即便伴娘不追责,也应该给予两男子相应处罚。对此知名维权律师、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晔律师认为,即便被害人谅解仅仅意味着量刑可能会从轻,并不是完全逃脱法律制裁。
回顾
疑似伴娘被袭胸
当事人:因相互认识,故不打算追责
近日,一条“疑似婚闹伴娘被袭胸猥亵”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长51秒,两名男子和一女子在车辆后排,男子分别坐在一位疑似伴娘身边,对其袭胸脱衣,该女子喊叫并试图咬住其中一男子手臂,均未能阻止他们。最后,两名男子还将女子裙子掀开,称要脱掉其内衣。从女子的表情来看,她非常痛苦且反感,极力想阻止两名男子。
该视频引发极大关注,西安警方很快介入调查。10日凌晨,视频中两名猥亵伴娘的男子被警方查获,据警方透露,,伴郎胡某某(男、21岁)和陈某某(男,19岁)在沣东新城斗门街办参与婚庆活动中,在一辆婚车后排座位处,对伴娘进行搂抱、摸胸等行为,持续大约3-5分钟。
据当地媒体报道,由于和两名男子认识,伴娘并不打算追究两名男子责任。据称视频对伴娘及涉事男子造成巨大心理负担,对那场婚礼的男女主角也非常尴尬。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评论
网友各持己见有人呼吁“婚闹入刑”
针对伴娘“不追责”的态度,网友看法不一。有人表示理解,认为伴娘可能不得不向周遭舆论妥协;也有人很气愤,认为即便女方不追责,如此低俗的行为也应该受到惩罚。
桥下流过一群鸭:婚闹入刑!!!
最想遇见:那能有什么办法,肯定一堆认识人劝女孩,不就摸了几下吗?有什么大不了的也不少块肉。无疑女孩是最大的受害者,一肚子委屈也只能咽下去。姑娘,以后可别给别人当伴娘了。
律师叶雪飞:根据视频记录,两名男子已经涉嫌强制猥亵罪,该案属于公诉案件,只要公安机关立案受理,不以受害人不追责而撤销。受害人不追责可以认为是对嫌疑人行为的谅解,只能影响量刑,不影响定罪。
追卓--轩:强奸不打算追责就可以吗?犯罪就是犯罪,并不是受害者说了算的。认定了犯罪事实,受害人是否追责那都是犯罪。求情可以轻判。互相认识就公然猥亵,以后更多这种事情。
张鈤鑫:必须重判!这不是你乐不乐意的问题,已经公开化了给社会造成什么影响?必须给全国脑残来个警钟!让脑残们都补补脑!
律师
获谅解量刑或从轻并非完全逃脱法律制裁
那么,伴娘不追责是否意味着这两位“无法无天”的男子就可以免于处罚呢?知名维权律师、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晔律师认为,即便被害人谅解仅仅意味着量刑可能会从轻,并不是完全逃脱法律制裁。
陈晔说猥亵妇女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它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而强制猥亵、侮辱罪属于国家公诉案件,被害人谅解仅仅是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并不是就会逃脱法律制裁。而针对网友所说“婚闹入刑”,陈晔认为既然刑事法律已经规定了强制猥亵、侮辱罪,一般性违法行为也有《治安处罚法》进行调整规定,故没有必要再特别设定一个“婚闹罪”。
这一点也得到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的认同。根据相关条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婚闹习俗本意是对新人的祝福,但超过道德底线的恶俗,不仅违反公序良俗,还可能触碰法律底线,甚至构成犯罪,”刘瑶说,公安机关在发现违法行为时,有权主动查处,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调查。
来源: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