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陈荞)昨天,民政部发布消息称,慈善超市发展将遵循社会化道路,对现有民政部门举办的慈善超市,可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交给社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或企业运营。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介绍,截至2012年底,各地已建立各类慈善超市近万家,但目前许多慈善超市定性定位模糊、募集能力弱、运行成本高、自我经营能力低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其功能的发挥。
今后,慈善超市的建设必须坚持社会化方向,同时须具备款物募集、困难群众救助、志愿服务、便民服务四项功能。
意见提出,将加快民政部门职能转移,对现有民政部门举办的慈善超市,可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交给有资质、有爱心、懂经营、会管理的社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或企业运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参股、租赁、并购、合建等方式参与慈善超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