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遴选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通知》提出,将采取遴选方式,指定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首批10家左右。
从字面理解,官方指定10家左右网络募捐平台,也就是说此后募捐只能由这些平台进行。由此,规范的目的是达到了,但也不能不考虑,会不会出现“一管就 死”的情况?更重要的是,从过去经验和教训看,由官方主导的公益活动,不少受到了好评,但也不是完美无缺。这一语境下,万一哪家平台“靠不住”,岂不是辜 负了权力背书,岂不对慈善产生了负面影响?
网络募捐的出现,更多体现了一种自发力量。试图把官方的手伸得太长,并不是一个好思路。尤其让人担心的是,这有可能“欲速则不达”,甚至有可能向反方向用力,对互联网慈善产生反向削弱。
这里,“放”和“管”之间,并不是没有平衡点可以找。对于官方来说,能不能换一个思路,把对平台的指定改成指导:对互联网慈善,在方向上支持百花齐放、 百家争鸣,但在策略上,按照慈善法的要求加强监管。想想电商平台的发展,并没由官方指定哪家平台,整个产业不是发展得很好嘛。
□毛建国(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