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时期是儿童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的《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要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家庭托育点服务,强调家庭托育点应为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是一个最脆弱、最柔软的受护群体,家庭托育服务要真正让更多的家庭放心,首先要确保安全问题。
婴幼儿喂养安全。
充足的营养和良好的喂养,可以满足婴幼儿体格生长和机体功能成熟及大脑快速发育的需求,是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保障潜能发展的最有效措施。家庭托育点应与家庭积极配合,为实现母乳喂养提供便利条件。要根据婴幼儿特点选择和烹制食物,引导婴幼儿有规律进餐,关注婴幼儿进食安全并对他们发出的饥饿和饱足信号及时做出回应。家庭托育点照护人员要掌握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和技能,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做好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
婴幼儿生命安全。
婴幼儿时期是个体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也是生命最脆弱的时期。婴幼儿由于身体各器官系统的功能尚不成熟,自身免疫力和抵抗力比较弱,极易患各种感染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且发病率高,病情变化迅速。家庭托育点照护人员应了解婴幼儿生长发育的特点,辨识婴幼儿常见健康问题,掌握相应的护理技能,做好婴幼儿定期健康观察,特别要加强婴幼儿重点疾病防控,关注婴幼儿生长发育异常表现,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婴幼儿心理安全。
婴幼儿的心理发展与生理功能发展紧密相连,随着年龄增长而从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到复杂不断发展变化:从无条件反射到条件反射的出现,从视觉、听觉迅速发展到言语的形成,从对周围事物的感知认知到初级思维的萌芽,从情感内容日益丰富到自我意识的觉醒,从对父母的依恋到对人际交往的渴望,从一个“生物人”逐渐转变为“社会人”。这一时期,婴幼儿除了需要满足生理需求以外,还需要满足心理安全需求。家庭托育点照护人员应了解婴幼儿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特点,理解其所发出的信号和表达的需求,通过身体接触、肢体语言、语言交流等方式及时给予恰当、积极的回应。特别要关注婴幼儿的情绪变化,缓解其焦虑、恐惧、愤怒等不良情绪,消除各种负面情绪的影响。同时,要及时发现发育偏异的可能和风险,进行进一步评估和早期干预,保证婴幼儿心理健康发展。家庭托育点照护人员自身要有良好的情绪尽可能调控能力,避免向婴幼儿发泄不良情绪。
婴幼儿活动安全。
婴幼儿时期是运动发育的快速发展时期,随着婴幼儿的身体不断发育成熟以及身体机能不断增强,一般按照“抬头—翻身—起坐—爬行—站立—行走—跑跳”的特定顺序发展。家庭托育点照护人员要顺应婴幼儿运动发育规律,适时训练婴幼儿翻身、起坐、爬行、站立、行走、跑跳等能力,促进婴幼儿运动能力的发展。要根据婴幼儿的年龄和发育水平,减少婴幼儿久坐时间,合理安排婴幼儿的身体活动、室内和户外活动,为婴幼儿提供各种交流玩耍的机会,通过陪伴、互动、示范等方式引导婴幼儿尝试不同的活动,提升婴幼儿体格生长和运动能力发育水平。预防伤害是家庭托育点照护人员的基本责任。家庭托育点照护人员要树立预防婴幼儿伤害的意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常见急救技能,随时排查和清除婴幼儿活动区域内的安全隐患。为婴幼儿做出安全示范,帮助婴幼儿识别伤害风险、提升安全意识、养成行为习惯。牢记婴幼儿不能离开视线范围,要与婴幼儿保持伸手可及的距离。
家长对家庭托育服务的期待,不仅是希望有地方可以送托,更希望提供高品质的托育服务,托育服务质量能够让人安心、放心。家庭托育点以及照护人员需要掌握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遵循婴幼儿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持续监测婴幼儿体格生长、心理行为发育和社会适应能力发展,尽可能提供早期学习机会,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为未来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
(作者:邢艳,系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