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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从国家层面统筹救助尘肺病患者

2014-03-03 14:05:17  来源:新浪公益微博

  “侯义法,2013年8月去世。四个尘肺兄弟,三个离世”;“吴快上,父子同患尘肺,已相继去世”;“病重的李列伟已放弃治疗”……虽然有公益基金的持续救助,但民间救助远赶不上尘肺病患者死亡的速度。据记者获悉,2月22日下午,大爱清尘联合中国政法大学举办2014年尘肺病救助与地方经验分享研讨会,与会的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代表、尘肺农民代表等,就四川乐山、湖北十堰等地的尘肺病救助经验与局限进行了分享和探讨,并提出了将尘肺病纳入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建立尘肺病救助基金等具体建议。

  尘肺病发病率高居我国职业病之首。据卫生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报告尘肺病702942例,占全国报告职业病的九成,病死率高达22.04%。大爱清尘发起人王克勤指出,在尘肺患者群体中,农民尘肺病患者要占到约90%,大量尘肺病农民工因没有纳入工伤保险,得不到基本的医疗救治。更值得关注的是,许多尘肺病农民工的治疗费,甚至超过其终生创造的劳动价值。

  将尘肺病纳入城乡基本医保等地方救助经验

  “尘肺病是职业病,政府应该担负救助的主体责任。”在此次研讨会上,一些地方政府代表分享了介入尘肺病救助的经验。据大爱清尘志愿者、参与推动四川峨边尘肺救助合作的李正谚介绍说,2012年8月,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与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签订了关于尘肺患者救助的合作方案,以中央财政资金设专用帐户,尘肺患者医治后,政府以不低于医疗费的80%的比例报销后返回专用帐户,继续用于尘肺患者救治。目前,峨边县已经有85名患者接受了免费治疗,占大爱清尘已救治人数的近10%。

  更令人欣慰的是,2013年8月,峨边县县委和县政府出台文件,包括当地尘肺病患者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足部分,由民政进行救助;每名尘肺病患者每人每年五千元尘肺困难补助;尘肺家庭子女教育费用免除等六项救助措施,意味着峨边县尘肺患者从就医、生活、子女助学各方面得到了根本保障,并且这样的救助策略以及在乐山市有尘肺病患者的区县进行了推广和实施。

  此外,全国还有部分地区进行了尘肺患者救助的积极尝试。如云南水富将尘肺病纳入新农合;贵州仁怀将尘肺病患者纳入低保给予生活救助,尘肺病治疗费用由医保报销,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门救助;湖北十堰将尘肺病患者纳入大病救助对象等等。

  从国家层面统筹,设立“尘肺病救助基金”

  尽管地方救助提供了成功的样本,与会专家也强调,尘肺病农民工多集中在贫困地区,地方救助同样存在种种局限:地方政府财力有限,无力承担庞大的尘肺病群体的整体救助;新农合统筹层次较低,基金承受能力有限;尘肺病多属于异地治病,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地两地政府协调、协商困难。

  因此,急需国家统筹考虑,在工伤保险基金里设置“尘肺病救助基金”,并尽快出台更高层面的尘肺病救助政策。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认为,就地方经验而言,从资金筹集、具体操作上已经形成了比较好的模式,但职业病救助体系存在分头管理的问题,中央应有统一的机构协调解决尘肺病救助问题。此外,他指出应明确提出建立职业病救治基金,还应推动政府进行全国性的尘肺病普查。

  “新农合报销标准、救助力度都和尘肺病人应该得到的补偿差距太大,尘肺病患者应该得到补偿,这是他的权利。”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卢晖临指出,新农合有其目标群体,用新农合解决尘肺病人的问题,某种意义上是政策的挪用,不利于尘肺救助问题的根本性解决,因此,从国家层面统筹解决势在必行。

  曾“开胸验肺”的尘肺农民张海超则结合自身经验说,他接触的同一地区的尘肺患者,因个人争取权益努力的不同,享受的报销比例待遇不一样,因此农民工除了靠社会组织以及律师帮扶之外,主要还是靠自己努力。

  大爱清尘管委、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强调,要解决未来面临的大量尘肺患者救治问题,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其中特别重要的一项是国家应出台政策,要从事相关行业,必须购买强制性专项的雇主责任保险。他同时还建议地方可以考虑适当改变经费投入结构,帮助尘肺患者自强,帮扶尘肺家庭子女,更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尘肺患者家庭。

  “我们非常欣喜地看到已经有很多地方政府开始介入到救助当中来,我们希望名单越来越多;我们更希望中央政府能够从整体上出台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尘肺病问题。当然,我们也希望有更多社会公众关注尘肺病问题,用行动改变农民工的社会处境。”大爱清尘管委、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戴春总结道。会后,大爱清尘将根据与会专家意见,补充完善尘肺病农民工救助建议,呼吁并寻找更多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提出议案(提案)建言两会。

关键词:救助 统筹 国家 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