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孙海峰
我省贫困面大,近年来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集中在扶贫领域,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和直接。“蝇贪”如虎,损害的是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对党的信任,动摇的是党的执政根基,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为了给精准扶贫攻坚创造清正廉洁的环境,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省纪委强化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5年,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645件,处理人数117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087人、组织处理148人、移送司法机关76人。今年自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举报线索1609件(次),查处违纪问题686件,处理人数151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72人、组织处理846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
开展“两查两保”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
省纪委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保障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进一步聚焦重点、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在扶贫领域开展了以“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两查两保”专项行动。
在“两查两保”行动中,各纪检监察单位紧盯我省“六个精准(对象精准、目标精准、内容精准、方式精准、考评精准、保障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转3版)
(接1版)对存在于数据采录、项目审核、筹资筹劳等方面的不正之风,以及扶贫工作中庸懒散慢、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各纪检监察单位重点对贪污侵占、挤占挪用、套骗扶贫资金、行贿受贿、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方面的腐败问题进行了查处,保证了每笔扶贫资金都能精准有效地投放到最需要的地方。
为明确责任,省纪委通过靠实扶贫开发重点县县委书记的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县长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管理责任,各级扶贫、发改、财政、农牧、水利、教育、卫生、人社、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扶贫资金监管使用、项目建设的监管责任,以及县(市、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主管扶贫资金使用安全的主体责任,贫困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本村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责任,使扶贫资金监管有力、使用有序、主体明确、责任清晰。
长期以来,纪委掌握线索渠道不畅,群众举报无门是阻碍违纪监督网形成的瓶颈。为此,省纪委对十八大以来信访线索进行“大起底”、“回头看”,引导群众通过“12388”、“12317”、“一键通”、“人人拍”等举报平台,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形成了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609件,查处违纪问题686件,处理人数151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72人,组织处理846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处理人员中,县处级7人,占0.5%;乡科级457人,占30.1%;村干部1052人,占69.4%。
进村入户巡察推动扶贫领域监督震慑全覆盖
脱贫攻坚的领域在农村,工作的重点在基层,责任和压力传导的链条长、环节多。巡察作为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创新。
从去年6月开始,省纪委积极督促各市州探索开展巡察工作。各市州紧盯扶贫攻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拉网式巡察与“点穴式”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相关单位、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全方位巡察。横向上,巡察覆盖所有市县部门,纵向上,由巡察所有乡镇、街道,逐渐延伸到村,并尽可能扩大走访入户范围,有力推动扶贫领域监督的全覆盖。
各市州普遍将财务核查作为巡察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通过大量查阅财务凭证、上下核对资金流向等方式,深入查找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监管、扶贫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天水市依据巡察移送的线索,查处了秦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财政局局长任发祥贪污贿赂问题、甘谷县农业局两任局长蒋绪益和马定子、单位报账员和下属单位站长等8名党员干部截留、贪污惠农项目资金问题等一批重大腐败案件,推动了扶贫领域震慑的全覆盖。
各市州巡察组变坐等群众上访为积极下访,深入村组走访农户,面对面询问惠农政策落实、各项资金发放、干部作风等事项,变被动接访应访为主动查访寻访,使进村入户深入巡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成为常态。通过灵活运用“查”、“核”、“访”、“谈”、“评”、“问”等方式,去年,全省14个市州和25个省直部门已巡察市县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500多个,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136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8人、组织处理27人,诫勉谈话99人;今年一季度,14个市州共派出106个巡察组,对527个基层单位开展巡察,发现问题7220个,移交线索1859件。
形成高压态势持续增强震慑效应
督办、转办问题线索是省纪委向基层传导责任压力的有效经验。今年,省纪委从8179件反映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中筛选出411件,转交相关市州和县区纪委查处,做到督办问题线索全覆盖。去年以来省纪委三次移交督办问题线索599件,目前已办结18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0人,组织处理37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通过督办、转办问题线索,有效提高了基层纪委办案能力,在基层形成了震慑、打开了局面,较好地解决了“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问题。2015年全省乡镇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1486件、立案652件、党政纪处分822人。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用好问责这一利器,紧盯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县乡党政“一把手”在资金规范运行、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效益的工作情况,各县有关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的监管情况,贫困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本村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情况,只要脱贫攻坚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和发生腐败问题,就对有关领导干部严格实施问责。
近年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审计移送的陇南市西和县、武威市古浪县、临夏州广河县套取、挪用扶贫资金有关问题,严肃追究了相关地方政府、主责部门及有关责任人员共159人的责任。“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纪委先后4次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21件32人,全省14个市州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189件829人,形成了强大震慑。
通过在扶贫领域严肃监督执纪,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优化了基层政治生态,进一步厚植了党的执政根基;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有效加强了基层党的领导,广大党员党的观念和党章党纪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在扶贫领域有效做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始终在纪律的激励约束下健康有序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