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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贫摘帽不扯皮(聚焦供给侧改革)

2016-08-08 00:23:15  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

今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对贫困退出的标准和程序作出了相关规定。贵州省毕节市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一整套贫困户退出指标体系,既看数字(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又看住房、产业等保障情况,做到定量与定性的结合,并在摘帽不摘政策正向激励下,使脱贫农户“既心服口服,又无后顾之忧”。

民主评议:左邻右舍知根知底

从农信社贷来的2万块钱在手里攥了3个月,毕节市黔西县林泉镇营脚村的黄恩文却没有一点着急的意思。“赶了几个镇子的乡场,还没看上合意的母牛,再等等看。”从信用社贷款买牛,对于黄恩文一家来说是开天辟地头一回,“以前家里穷,不敢乱折腾,去年跟着村里种菊花,手头有了钱,这不思量着扩大再生产嘛!”

黄恩文之前是村里有名的贫困户,一家三口就靠着10亩坡地收6000来斤玉米,一年辛苦到头也就图个肚儿圆。转机发生在前年底,村里引来企业流转土地种植菊花。“10亩地一年的流转费就有4500块,在基地打工一天60块,现在企业又把土地返租给我们打理,除去劳务费年底还有分红。”黄恩文一笔笔给记者算收入账。

去年底,村里搞贫困户脱贫评估,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到3930.67元的黄恩文一家自然也被列入评估对象,经过村干部入户对劳力、收入、住房、饮水等多项指标进行调查后,认定黄恩文一家符合省定“有安全住房、年人均纯收入超2968元、无辍学子女”三项标准,黄恩文也在评估表上认真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了手印。

“脱贫名单在上报镇政府之前,由村‘两委’召集33名村民代表对包括黄恩文一家在内的33户拟脱贫户进行逐个评议,并最终认定这33户贫困户符合减贫摘帽条件,名单上报镇政府审核通过后在村内公示7天,没有异议。”营脚村村支书罗泽荣说。

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贫困户退出,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

“这一系列程序中最重要的是民主评议,贫困退出要经贫困户本人及多数群众认可,贫困户收入难以精确统计,但是谁穷谁好过一些左邻右舍知根知底。”毕节市扶贫办规划统计科副科长何义说。

四有五覆盖:退出标准具象化

《意见》对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的退出都设置了一定标准。其中,贫困人口退出要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毕节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贫困户脱贫“四有五覆盖”的标准,用毕节市扶贫办副主任付立铭的话来说即“定量与定性的结合”:“在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的基础上,贫困户应达到‘四有五覆盖’的标准,即有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安全住房和就业技能,实现入户路和院坝硬化全覆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全覆盖、教育资助政策全覆盖、拥有一项以上增收产业全覆盖。”

走进营脚村村委会办公室,一侧的墙壁上醒目地张贴着2016年度计划脱贫人口“四有五覆盖”项目建设台账,54户拟脱贫农户的贫困属性、住房情况、是否需要技能培训等情况列得明明白白。“通过动态帮扶,做到计划脱贫户缺什么补什么。”罗泽荣说。

而这54户计划脱贫农户有一个共同点,即已拥有至少一项增收产业,如二组村民胡从华家已流转土地4.7亩种植菊花,三组村民杨小运家则已落实养殖基础母牛1头,后备母猪1头。“贫困户的道路、住房等基础设施能够通过一事一议、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投入在短时间内得到改善,但要确保其稳定脱贫,产业覆盖是最为基础的一条,通过产业带动使贫困户持续增收。”付立铭说。

何义介绍,贫困人口达到脱贫标准并稳定脱贫后,要在精准扶贫信息平台中标注清楚,实行逐户销号、精准退出。“对因灾、因学、因病等返贫的,要按程序精准识别后重新纳入平台进行管理。”

稳定脱贫:摘帽暂不摘政策

对于达到相关标准退出的贫困人口、贫困村和贫困县,《意见》要求坚持正向激励。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对提前退出的贫困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制定相应奖励政策,鼓励脱贫摘帽。

“你说我为啥乐意摘帽,摘掉这个贫困帽不仅落个好名声,其他贫困户能够享受的政策我还照样享受。”黄恩文说,“眼下从信用社贷的这2万元属于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贷‘特惠贷’项目,政府贴息,三年后到期只要还上本金就行。”

据介绍,毕节规定,对贫困农户当年脱贫的,教育类扶持措施从学生入学开始直到完成当期学段学业为止;其他到户的政策措施则在脱贫后连续执行2年。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贵州省对成功“减贫摘帽”的贫困县,承诺“摘帽不摘政策”,并额外给予奖励、扶持。“摘帽不摘政策”是指原有扶持政策保持不变,并且安排到县的财政扶贫资金总量原则上以其前3年常规总量的平均数为基数,按10%的增幅逐年递增。

“《意见》规定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目前毕节市下辖的8个县区虽有7个达到省定标准实现‘减贫摘帽’,但还没有一个县区达到国家标准。”付立铭说。

为防止“数据脱贫”,毕节规定要对上报的脱贫户实行抽查验收,每个乡镇的抽查比例不低于该乡镇上报脱贫户数的10%。“对验收不按标准执行,脱贫任务弄虚作假,人为脱贫、数字脱贫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付立铭说。

《 人民日报 》( 2016年08月04日 02 版)

关键词:改革 贵州 脱贫 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