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社成员帮助困难家庭摘桃。
农家女书社办到家门口。
3月6日,中国首家专职从事乡村妇女发展的民间公益基金会———广东省绿芽乡村妇女发展基金会在广州中山大学成立。中大中国南方公益慈善研究院执行院长朱健刚兴奋地在微博上报喜:绿芽基金会就是中国最早关注打工妹的公益组织“农家女”的南方注册版。北京一直注册不成,在广州成了!自去年7月1日广东在国内率先全面放开社会组织注册登记起,这片经济改革的热土,在社会改革领域又再次占得先机。对此,一名业内人士评价为:过去是“东南西北中,发财到广东”,现在是“东南西北中,注册到广东”。
N G O竞相到广东注册的现象背后,是民间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满腔热情。可喜的是,仅仅在“农家女”落户广东四天之后,3月10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人代会的报告中提到: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社会组织可以直接登记,一个小小的开放,在著名经济学家许小年眼中,“意义远超过媒体铺天盖地报道的‘大部制’改革”。朱健刚则期待,广东能在向民间组织开放的路上走得更远,成长为中国社会组织发育的总部。
现任绿芽基金会理事的谢丽华,早于1993年便创办了全国第一本面向农村妇女的综合性月刊《农家女百事通》,此后,意识到刊物服务有限,谢丽华开始依托杂志执行项目,先后创办了“打工妹之家”和“农家女”实用技术培训学校,前者为流动妇女提供服务和维权,后者则为贫困妇女提供免费培训机会。
随着项目越做越大,谢丽华意识到,将项目放在杂志社里运作,无论是在财务流程上,还是战略发展上都不够规范。
2001年,谢丽华决定为农家女寻找合法身份。虽然此时,从事非营利性质的社会服务组织可以注册成民办非企业性质,因为公益性,农家女学校顺利地注册成了民办非企业,隶属十大类中的教育类别。
但可注册的十类组织并没有妇女工作的类别。在当时的社会管理体系下,妇女工作均由妇联主管。谢丽华也曾考虑,是否在妇联的基金会下成立一个分支机构,但如此一来,财务需由妇联管理,机构不能聘请独立的项目官员和工作人员。
左右权衡之下,农家女迈入了最早一批申请工商注册的N G O行列。2001年,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成立,定位为社区发展服务。
然而,2008年伊始,由于国家出台新的外汇管理规定,工商注册的N G O无法接受海外资金,长期与一些海外基金会有合作项目的农家女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同时,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也陆续出台,但准入门槛都必须是民办非企业,从事社区服务工作的社工师的待遇和评级也逐渐规范化,让工商注册的农家女再次被排除在外。
此时,农家女因广泛的影响力,已经成为首都慈善联合会的会员,谢丽华便想,是否可以让首都慈善联合会作为主管,尝试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为了能名正言顺地获得合法身份,谢丽华再次递交了申请资料,但经过一年时间的漫长等待,最终仍然没能成功。她从侧面打听到,注册失败的原因可能在于农家女有海外资金的支持。
去年7月1日,广东社会组织开放登记在全省铺开,除法律规定的前置审批外,社会组织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谢丽华又看到了一丝希望,9月初,在朋友的引荐下,她拜访了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王世国,希望能在广东注册一个服务型的组织。王世国十分热情地接待了她们,并表示非常希望服务乡村妇女的组织扎根广东。考虑到广东省民非注册已下放到各个区县,他便建议她们以自然人的身份发起成立基金会,甚至还建议她们将“绿芽农村妇女发展基金会”改为“绿芽乡村妇女发展基金会”,一字之差,扩展了农家女所关注的领域。
谢丽华兴奋极了,回去之后便立即填写申请表格。9月24日,基金会成立的下发文件便批复下来。“只用了一个星期!”绿芽基金会秘书长、前农家女中心秘书长吴治平称赞道。然而,审核时她们才发现,原来发起人需要出注册资金,不能用原先工商注册的农家女中心的项目资金。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关键时刻,几位本土的企业家及时伸出援手,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颜俊、企业家蔡文方号召朋友一起为绿芽基金会筹得了200万元的注册资金。
如今,新成立的绿芽基金会和农家女中心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两家机构为互相独立的平行机构。“我觉得我的使命已经完成了。我希望农家女二十年运作的模式和经验能够在广东做一些链接和创新,希望绿芽基金会有更广阔的社会性和资源,让更多人关注农村妇女,让更多农村妇女受益,”谢丽华说。
专家视点
朱健刚(中山大学中国南方公益慈善研究院执行院长):
广东可成为中国社会组织发育的总部
南都公益周刊(以下简称“南都”):国家将放开行业协会商会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的登记。你如何评价这项政策的意义?
朱健刚(以下简称“朱”):开放登记本身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在深圳、广州、北京、上海等地都先行开展地方实验,去年,广东更是有八类社会组织全面落实降低登记门槛。
发改委发布这一消息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是从国务院的层面为社会组织正名,体现了官民逐步形成共识,以及制度环境的不断改善。这表明,政府也期待社会组织未来可以更好地担当社会建设的主体角色。尤为引人关注的是,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开放登记,此类组织相对而言具有更多的民间色彩。有学者将其视为公民公益的持续发酵后,公民社会悄然形成的标志之一;也有人对此持审慎乐观态度;还有人担心在实际注册时会不会另有额外条款制约;更有人呼唤有效监管,以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南都:对于民间组织而言,应该如何应对这项政策以及接下来的挑战?
朱:坦白说,这些社会组织如何发展,将取决于他们在被正名之后有着怎样的策略和实力。最需要警惕的,是重蹈前些年社工机构注册飞速发展继而又沦为“二政府”的覆辙。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扶持社工机构的成长,支付每个新开设的机构数十万元的补贴,在经济利益的刺激下不少新兴的社工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但其中相当多的机构缺乏素质过硬的专业人才,同时又因为过于依赖政府的资金而放弃了自身的坚持。现在,社会组织们应该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
一个出色的社会组织首要任务是要保持其民间性,一个前提是筹措资金的多元化。除了常见的政府购买之外,还要善于利用跟基金会合作开展项目、通过企业购买服务、自筹项目等机会。与此同时,社会组织在业务能力上要坚持走专业化与规范化的道路,把自己打造得更具实力。
相似的社会组织之间也应学习如何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形成联盟式的合作平台。这样可以减少每个组织单打独斗的交易成本,规避垄断风险,同时又促进合理竞争,以保持创新动力。更重要的是,社会组织还需要积极探索如何有效地与政府、企业和社区合作解决社会问题,因为跨界合作是当前社会组织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关键能力。
南都:这次放开登记的不包括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等社会组织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开设代表机构。有人认为,目前放开这些组织登记的社会条件尚不成熟,你怎么看?
朱:在一些地方应该已经成熟,比如珠三角地区,尤其是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在华开设代表机构。不简化登记程序,鼓励他们注册,不便于管理,也无助于社会的进一步改革开放。
南都:在当下,社会建设仍处于摸索阶段。为了促成更为扎实的改革,我们还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朱:社会改革要特别和社会开放结合起来,社会改革还要更多关注基层民主,地方自治,言路开放以及公民文化的培育,这些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推动社会改革。
南都:你对广东社会组织的发展有何建议?
朱:加强枢纽型组织建设,允许劳工服务组织能够全面登记注册,化解劳资矛盾,引入全国乃至世界的知名社会组织进入广东,带动广东建设,广东可以成为中国社会组织发育的总部。
南都:社会组织开放注册,广东一直走在改革前沿,对于全国,是否有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
朱:知名N G O的引入可以帮助广东提升社会建设的影响力,广东需要一些有全国影响的社会组织和公益领袖。广东的经验在于党政一把手重视,降低登记门槛,扩大购买服务领域,基金会登记权下放,大力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基地,扩大公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