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叶斯琦 吴娟娟)1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协会)发布的《绿色投资指引(试行)》指出,基金管理人应每年开展一次绿色投资情况自评估,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绿色投资理念、绿色投资体系建设、绿色投资目标达成等。基金管理人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自评估报告连同《基金管理人绿色投资自评表》以书面形式报送协会。协会不定期对基金管理人绿色投资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基金管理人应对发现的问题提供解释说明并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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