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诚信服务。社会组织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内容,承诺做到不强制入会、不摊派会费、不强行服务,不搞乱评比、乱培训、乱表彰,不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大“政社分开”工作力度,减少社会组织行政色彩。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及换届选举、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在新闻媒体、网站等载体主动公开登记证书、章程、组织机构设置、负责人、重大活动、财务收支、接受捐赠和资助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和会员的查询、监督,增加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
四是推进信用等级评估。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鼓励未参与评估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等级评估。通过评估,引导社会组织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建设,提高社会组织的自身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五是真情服务社会。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有规模、有影响的主题公益活动,为行业企业、城乡基层社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服务。通过服务活动,充分展示组织品牌,树立公益形象。
来源:商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