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政局最近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 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和厦门市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继续清理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的函》的文件要求,联合厦门市发改委等部门,开展对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的继续清理整治工作。
本次继续清理整治的内容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行业协会商会收取的会费,应当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及开展业务活动等支出。行业协会商会收取会费应同时明确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并向会员公开,严禁只收费不服务。要合理设置会费档次,一般不超过4级,对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要调整规范以产销量、企业规模等为基数收取会费的方式,合理设置会费上限。会费不得重复收取,行业协会商会及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向同一家会员企业分别收取会费。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收费的,应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允确定并公开收费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本次继续清理整治结合今年上半年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进行。厦门市民政局和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将在8月底前组织开展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纠正不合理收费和强制培训等行为,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此外,厦门市民政局还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发现的情况,结合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复核,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并予曝光,切实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复核工作在9月20日前完成。
厦门市民政局在继续清理整治基础上,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检查长效机制。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作为每年行业协会商会年检、“双随机”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发现存在乱收费的行为出具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切实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吴文裕、吴二娜)
来源:厦门市社会组织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