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和“健康重庆2030”规划纲要精神,补齐精神卫生康复体系短板,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负担,帮助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近日,重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联合出台了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是切实摸清底数,建立任务清单。对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进行入户走访,了解患者的病情、家庭情况、救治救助等信息,对病情稳定且愿意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患者实行“一人一卡一档”管理。根据现有工作情况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资源,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和工作任务清单。
二是夯实服务基础,培育专业力量。设立以区县为服务范围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促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与医疗救治、社会救助、长期照料、就业服务的衔接配合,构建满足精神障碍患者康复需要的服务网络。培育民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从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
三是丰富服务形式,建立培训基地。积极引导社会和家庭力量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所有社区设置专职社工岗位,招聘社会工作者加入社区精神卫生管理工作中。2020年设立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培训基地,大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培训。
四是加强信息共享,建立转介机制。建设区县级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资源平台,承担所辖区域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需求汇总、转介、调剂等服务工作,与卫生健康部门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定期进行患者信息比对、交换,提高信息共享水平,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衔接顺畅、运转有序的康复服务转介和就业转介机制。
五是强化家庭责任,构建支持网络。积极引导患者在家开展康复活动和参加社区康复,协助医疗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做好相关康复工作。建立以家属照护者、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专职委员、民政专干、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民警等相关人员为主的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开展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和开展康复训练等。
六是创新政策体系,完善帮扶救助。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的统筹衔接;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将家庭照护者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基本服务范围。
七是提高服务水平,推进标准建设。建立市、区(县)两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专家库,市级专家通过定点指导或对口帮扶等方式,协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区县级专家对所辖范围内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进行技术指导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标准体系的建设,在重点领域扶持制定一批地方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强标准的推广应用。(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