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23日电 (记者 王祖敏)从2月18日,中国民政部公布2021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以来,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相继被曝光、数十家非法社会组织被取缔或劝散,拉开了中国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的序幕——在“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全面升级。
多部门首次联合出台重磅文件
在2月23日于国新办举行的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情况发布会上,中国民政部重申对非法社会组织“零容忍”态度。3月20日,民政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等18个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据介绍,这是继2018年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以来的第二次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为期三个半月,比第一次行动规模更广、参与部门更多、打击力度更强、措施更严厉,必将对非法社会组织形成压倒性态势。
3月22日,民政部发布2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不仅是中国多部门首次专门就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联合出台的重磅文件,其涉及面之广、对策之精准,也均是前所未有。
标本兼治不留死角
此次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利用国家战略名义活动的;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活动的;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借庆祝中共建党100周年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五类非法社会组织。
专项行动还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在打击整治行动中进一步明确重点、拓展范围、丰富内涵,对各类非法社会组织应打尽打、不留死角。
通知则着眼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赖以生存的土壤,明确了“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各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各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进一步提高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成本”等7点要求,以及对违规者的处罚措施。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称,通知要求对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要的场所、空间、宣传渠道、人员支持等各个环节进行封堵,基本涵盖了其所需的必要条件、必要支撑和养分来源,成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精准武器。
中国民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仅扰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污染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还侵蚀相关企事业单位和民众财产,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铲除其滋生土壤,政府部门有责,更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中国民政部同时呼吁公众提高对非法社会组织的防范意识,除在参加相关活动前需对社会组织“验明正身”、以防受骗外,还应及时举报、举证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以形成全社会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合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