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减免房租税费 缓缴社会保险
近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海南省贯彻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明确房租减免、税费减免、社会保险支持、金融支持、防疫支持、其他支持等六大方面重点任务,旨在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房租减免措施方面,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免除2022年9月初至2022年12月底的租金。其中承租国有经营用房的,各市县可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进一步减免措施。教育、科研等系统的有关单位和机构出租房屋的,鼓励其对养老托育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租金减免。
税费减免措施方面,根据有关规定,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关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按照50%税额顶格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符合其他税收减免政策的可选最优政策执行。
社会保险支持措施方面,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允许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金融支持措施方面,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防疫支持措施方面,要求各市县应当建立疫情期间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临时性运营补贴制度。
其他支持措施方面,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餐饮业经营主体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加大对开展为老年人配餐、供餐、送餐企业的扶持力度,按“保本微利”原则给予适当扶持等。(记者 傅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