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8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被我市依法撤销。
近日,咸宁市民政局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依照程序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据了解,此次撤销的8家社会组织分别是咸宁市网络文化企业协会、咸宁市质量协会、咸宁市粮食经济学会、咸宁市互联网+协会、咸宁市水利学会、咸宁市燃气协会、咸宁市农业银行摄影家协会、咸宁市中医肝病医院。
近年来,为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市民政局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积极构建年度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强化社会组织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年检制度,改进和加强年度检查工作,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执法监管到位、不留死角,加大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记者 吴青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