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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善和惩恶并举 惩恶不忘扬善

2013-04-10 14:51:57  来源:北京晨报
   记者从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五届四次理事会上获悉,杭州将大幅提高对因见义勇为牺牲、伤残的勇士(积极分子)的奖励标准,同时将落实受到杭州市政府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享受劳模医疗待遇政策。(4月9日《今日早报》)

  助人为乐、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所以中国人的内心里是藏着善的。见义勇为有风险,但是在风险面前,英雄没有权衡利弊,而是果断伸出援手,以一己之力使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免遭重大损失,其精神可嘉,其权益要保护。国家和社会需要做的是,一方面要大力宣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一方面要对好人好事给予表扬和鼓励。要让好人有好报,不能让好人流血又流泪,这是政府需要明确的一个态度、表明的一个决心。

  见义勇为者在出手救人、抢险救灾的那一刻,心里想的不是对方(包括社会)的回报,也不会考虑万一被对方赖上了、自己伤亡了怎么办,完全是出于一种本能。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值得大家敬佩和学习,这种行为也应得到精神和物质方面的奖励。因为,只有从法律的角度来保障好人以及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用制度为英雄后续生活保驾护航,才能解除做好人的“后顾之忧”。提高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标准,就是政府扬善的一个实实在在的举措。另一方面,见义勇为者反被诬陷为害人者的事例频现,这也极大挫伤了人们见义勇为的积极性,严重伤害了见义勇为人员的情感。这种违背公序良俗的现象必须得到纠正,所以政府部门要对那些故意诬陷见义勇为人员的受助人进行严惩。

  扬善和惩恶并举,见义勇为者将不断涌现,善良之花将开遍神州大地。我们相信,社会在最朴实、最感动的人性光芒笼罩下,必将更加和谐,我们的生活必将更加美好。

  孙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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