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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建立统一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2014-02-11 10:07:20  来源:南方都市报微博

  经济人

  郁慕湛专栏

  上周末,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合并新农保和城保养老保险,只是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上实现全社会的公平的第一步,要达到整个社会养老保险的公平公正,要真正改善民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众所周知,在我国养老金待遇上,最大的差别是存在五种待遇依次而降的养老保险类别:政府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城镇企业职工、城镇居民、新农保。现在将最后两项养老保险合并,但合并统一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仍有差别。

  原来的城保,上海地区算是相对高的。根据去年年底上海市社保局和财政局联合发文的规定,今年城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40元。这个金额在现在的上海地区仅仅只能维持个人基本生活。合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也就是这个数。因此这个合并统一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需要强调的是“基本”两字,它仅仅是维持养老金领受者的起码的生活。

  合并统一后的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待遇仍然不一样。当然,今天全国各地的生活水平、物价水平以及生活指数仍有不同,各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待遇各有高低,亦属正常。问题是,现在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执行细则虽然还没有出台,但是其原则已经清楚地表明,各地的城乡居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高低,在同档缴费的前提下,取决于地方政府财政补贴多少。

  换句话说,维持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领取者的起码生活的金额,要视当地政府的财政状况,而不是依据当地的生活水准。如果财政状况不好,那些仅仅依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为唯一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有可能连维持起码生活也难。

  中国去年的财政收入高达11.7万亿元,中国现在的经济实力完全能够保证每一个人能够维持起码的生活水平。因此,进一步改革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是要依据各地物价指数由中央财政统一补贴。

  公平公正改革政府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待遇,简单的合并统一并轨,整齐划一他们的待遇,恐怕是不行的。

  经济学理论认为,基尼系数过大会引起社会动荡,但基尼系数等于或接近零时,社会经济就会失去发展的动力。这对于在职人员如此,对养老金领取者也是如此。

  然而目前依据政府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及企业职工的身份差别来区别他们的养老金待遇,显然是不合理的。固然,这样的差别是有复杂的历史原因形成而加之于目前那些养老金领取者的身上,改革这样不合理的制度也不是短期内能够一下子解决,但是用这样不合理的制度来加之于并未参与那些历史原因的现在尚未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的人们身上,那就是加倍的不合理。

  因此国家是否可以尽快出台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给每一个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的人以起码的生活保障;同时鼓励每一个在职职工购买各种各样的养老保险基金。这样,既能使每一个老者都有生活的权利,又使各个个人因为付出不同而收获不同,充分体现社会的公平公正。    (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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