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五旬的苏州市民周颂英最近带着女儿搬入一处新居,这是她6年来第3次搬家。2002年,周父和周母共同填写了捐献遗体志愿书,成为苏州首例夫妇遗体共同捐献者。2006年4月和2008年5月,两位老人相继去世并完成遗体捐献,引发巨大舆论波澜,周颂英受到邻居和亲友指责,更有甚者,责备她将自己父母的遗体“给卖了”。
年近五旬的苏州市民周颂英最近带着女儿搬入一处新居,这是她6年来第3次搬家。2002年,周父和周母共同填写了捐献遗体志愿书,成为苏州首例夫妇遗体共同捐献者。2006年4月和2008年5月,两位老人相继去世并完成遗体捐献,引发巨大舆论波澜,周颂英受到邻居和亲友指责,更有甚者,责备她将自己父母的遗体“给卖了”。
这样的遭遇,可以说是令人痛心、寒心的。那些指责周颂英的人及其亲属可能没有因周的父母捐出遗体而直接受益,但同样会因类似于周的父母的捐献等其他方面的无私行为受益,例如献血、捐献骨髓、为文化教育或慈善组织捐款、支教、社区服务,等等。也就是说,指责者本身是包括志愿者遗体捐献在内的无私行为的间接受益者,却反过来赋予志愿者及其亲属以道德罪名,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另一方面,我们所谓的传统观念,是一个庞杂的观念复合体,既包括我们今天要继承发扬的许多价值理念,也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等而今引起较大争议的观念。那些站在道德制高点批评周颂英的人,正是因为对前述两方面观念的理解认知存在模糊。要引导公众移风易俗,就得阐明为什么传统观念中有一些是可以在今天继续发扬光大的,而有些需要作出调整甚至予以祛除。
对照看来,我们不能说我国各级各地的医疗卫生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公益组织、企业对上述两方面工作毫无作为,但可以肯定的是,现有的工作成效无法令人满意。首先,遗体捐献公益宣传力度薄弱,不少人对为何捐献、如何捐献、怎样防止捐献的遗体和器官不当利用等一无所知,这就使得周颂英等“积极公民”面临特别困难的观念处境。
政府相关部门和志愿者组织未能为“积极公民”分担舆论压力。周颂英遵守捐遗协议捐出父母遗体后,较长时间内都是一个人与一个社区、街区的舆论力量对抗,未见政府部门、地方媒体、志愿者组织伸出援手,更没有部门和基层街道社区组织出面晤谈周颂英的批评者,为其减轻舆论压力。
传统观念该如何批判继承,迄今仍是一笔糊涂账。一些地方在弘扬传统文化的宣传中,甚至出现了“卧冰求鲤”等典故,这无异于将传统观念体系固化、整体化,市民当然会自动对照“卧冰求鲤”、“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要求,将捐献父母遗体的做法视为大逆不道。
郑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