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政府那里,央企几乎都是万千宠爱在一身的“香饽饽”,但近日兰州市政府向媒体发布的一份通报却让人大跌眼镜,在这份名为《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屡次排污,社会责任何在》的通报中,兰州市政府直指中石油兰州石化作为央企不履行社会责任,要求其向兰州市人民道歉,措辞之严厉为历年所罕见。
兰州市政府的这个动作的确非同寻常,须知,作为中国西部地区主要的炼油化工企业,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连续多年都位居甘肃省纳税百强前列。向辖区内的头号纳税大户发难,地方政府究竟打的是什么算盘?
按照地方政府的说法,实在是因为石油化工工业及其附属产业带来的污染让其忍无可忍。通报显示,去年8月至今,中石油兰州石化已经连续发生四起环境污染事故,其中两起是乙烯侧漏着火和氨气泄漏,另两起则是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炬气冒黑烟。
鉴于央企身份的特殊性,其由此而来的环保问题在地方往往会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今兰州地方政府却不依常理出牌,因为环境污染而不惜向央企发难,乍闻此一消息,公众自然会不约而同地为兰州市政府点赞。但就在这个时候,人们又等到了中石油兰州石化方面对政府通报的回应。
中石油兰州石化多位官方人士向媒体透露,“说白了,兰州市政府就是想让兰州石化尽快搬迁到兰州新区去,以数百亿元的搬迁工程挽救兰州新区目前日渐式微的发展形态。这是一种事实上的逼宫。但此事涉及金额巨大,兰州石化本身决定不了,必须中国石油总部批准才可能付诸实施”。
一个地方政府向身为头号纳税大户的央企发难,到底是为了环保,还是为了逼企业顺遂地方意愿从速搬迁?目前双方各执一词,局外人实难判断。然而从情理上讲,环保和搬迁这两个元素其实并非一对矛盾。
所以,与其去大费周章分析地方政府向央企发难的真实缘由,还不如平心静气地讨论一下央企和地方政府应该存在的关系。
如果一个企业真如地方政府所言,造成了那么严重的环境污染,为什么地方政府只能诉诸媒体,只能要求其“向人民道歉”,这是否正常?企业搬迁牵涉面广关系重大,唯其如此才更需要公开层面的谈判和博弈,如果最后只能选择“逼宫”,这是否正常?
要终结这种种的不正常,也许只有一个办法,即让央企和地方政府建立法治化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