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随机选取78名有网购经历的市民进行网络售假和网购打假调查,受访市民中50%明确表示曾网购到假货,57 .7%的受访市民买到假货时选择退货退款,15.4%选择换货。而其中仅有3.8%的受访市民买到假货之后会去投诉维权,另有11.5%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3月15日《新京报》)
每一个正常的消费者,在买到假货后都会本能地感到愤怒,从而想要投诉维权,但最终付诸实践的竟然只有3.8%。如此之低的比例,说明的不是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淡漠,而是消费者维权处境之艰难。
尽管新《消法》作出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但这样的规定只适用于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至于其他商品,所依照的依然是“谁主张、谁举证”的老规矩。这就意味着,一旦消费者投诉维权,首先就得拿出证据;而证据,岂是想拿就能拿得出来的?
就算消费者付得起高昂的鉴定费用,也难以拿到鉴定证明。一个半月前,张先生网购的手机被该品牌售后中心确定为高仿假货,当他相继找到网店和消协维权时,被告知须提供真假鉴定报告。可当事售后中心表示不能针对个人,也不能针对非该品牌手机出具鉴定报告,导致张先生的维权遇阻,至今无果。“法律上要求消费者自行举证,但几乎所有的厂家都不针对个人出具假货的鉴定报告,有时候甚至是知假却不能证假,这是一个矛盾体。”
检测费用高昂、不针对个人出具鉴定报告,这些现实的障碍,使得消费者的维权之路变得格外艰难,无奈之下,消费者在买到假货之后,要么退货退款,要么自认倒霉。而这些做法,无疑是对不法商家的纵容,让他们在侵权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让消费环境越来越差。
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既是消费者的渴望,更是国家的责任。期待有关部门能够想方设法,破解消费者维权难的困境,让消费者能够轻松维权。□孙曙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