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临洮这样的贫困县,地方财政本来就吃紧,否则也不会通过扣发公职人员的工资,来获得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这笔资金。
甘肃临洮是六盘山片区的贫困县之一,这里的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并不算高,但近年来,每年春天都会有一个月,这些所谓“吃财政饭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工资都会被扣掉一部分,而被用来植树。(央视网4月4日)
且不提林业部门的绿化费项目,早在2013年就已经被国务院明令禁止,我们更需要看到,扣发公职人员工资用于植树的不合理性,还不只在于它 本身的违法,更在于其亦是一种不公:既然植树是全民义务,凭什么只扣发公职人员工资?难道普通人就不应该履行吗?基于此,即便扣发公职人员工资的出发点再 好,这种既违法又不公的行为,都应该被叫停。
然而,叫停这种违规的植树方法,有一个问题也随之而来,那便是到底该如何植树?对当地脆弱的生态环境而言,植树造林,保持水土也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其关乎着当地群众以及子孙后代的福祉。那么,这种矛盾又该如何来调和呢?
最根本的方法,当然是让义务植树的观念深入人心,不要把这项工作流于表象,仅仅是挖坑、浇水、培土这样简单,而是要保障植树的质量和存活 率。当然,这注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就当下而言,保护生态环境这样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显然亟须让政府参与进来,用公共财政来兜底,因为 它不能等着让每个人去尽义务。
公共财政兜底,在此其实意味着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财政支出应该具备合理的结构,就像在这里,绿化是不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呢?那么直接 扣发公职人员的工资,这岂不是在让公众在为政府“省劲儿”?再者,对于这种长期性的公益建设项目,就应该直接增加财政支出。对此,包括当地政府在内,很多 人都会认为,假如地方财政无力支持又该怎么办?尤其是对于像临洮这样的贫困县,地方财政本来就吃紧,否则也不会通过扣发公职人员的工资,来获得生态环境保 护工程这笔资金。
事实上,这种矛盾也并非不可调和,因为对于像临洮这样处于连片特困地区的县市,中央对于它们的扶贫工作,有较为细化的政策支持。比如 2011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就明确规定,“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出险加固、生态建 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革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以及西部地区连片特困地区配套资金。”而临洮作为六盘山片区的西部贫困县,植 树造林也是加强生态建设的重要工作,显然在中央扶贫工作的政策支持范围内,应当获得精准扶贫的政策性支持。
当然,对于全民义务植树所存在的问题,还需要尽快颁布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制定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地方性法规,从而厘清各方的责任。但需要看到,植树绿化不只是一项全民义务,尤其是对于那些生态脆弱的地区,其更是一项政府责任,不容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