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的民间公益救援队在实施救援
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创新举措,政府购买服务近年来被寄予厚望。6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此事。
消息传来,不少河南公益救援队伍深受鼓舞。在这个专业性极强的领域,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自身的救援力量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不少民间公益救援队伍虽具备能力,但因受困于经费保障问题而长期步履维艰,处境尴尬。两方互补之下,能否实现双赢,成为多方关注和讨论的热点。
又一次“假私济公”的救援亏本做公益,靠的是使命感和荣誉感
“跑这一趟,虽说还是贴钱,但真的很值当。”7月2日下午,从江苏阜宁龙卷风重灾区救灾返回郑州后,吕涛与大河报记者聊天时,禁不住一声叹息。个中伤感,这位今年40岁的壹基金救援联盟河南户外救援总队执行队长,以往从不轻易表露。
开着私家车,带着救援队员、大批装备,往返奔波3000多公里,加上车辆保养、剐蹭等损耗,花费上万,但除了与救援有关的交通、住宿、餐饮等基本费用 外,其他费用并不在与他们合作的慈善组织壹基金的报销范围内。按一行近20人持续六天六夜的实际支出看,这仍是一次“亏本救援”。
按照投身公益救援多年的吕涛的话说,“假私济公”的阜宁救灾,是他们对救援能力和水平的又一次磨砺和提升,而对难以收回的成本,因为经历实在太多,他和队友们早已麻木。
“大家靠的都是热情、使命感和荣誉感在做事,但这到底能坚持多长时间,大家心里都没底。”他说。
经费无保障,圈内共同难题缺乏资金,成公益救援发展瓶颈
为解决经费保障问题,至今成立已逾10年的河南户外救援总队于2009年找了一个“娘家”——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获得了经费报销,步入了相对稳定的发展通道。然而,项目较少、较低的报销标准,只能是部分解决开支,经费仍是最大的问题。
应该说,河南户外救援总队已属幸运。因为,省内的洛阳神鹰救援队、登封户外救援队、郑州探险救援队、河南户外联盟救援队,包括郑州红十字会水上义务救援队等团队,少有扶持,情况更显尴尬。
有的志愿者在救援过程中受伤,医疗费用也需要内部筹集;另外,办公场地、技术培训、救援装备更新等产生的费用也不是小数目。洛阳神鹰救援队队长张超伟说,7年来,他们所有队员贴进去的费用,超过百万。
能否借力“政府购买服务”?被称为双赢之举,也在政策范畴内
这些困难存在多年,如今,让他们产生新期待的消息是,今年6月,国务院成立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政策,政府购买服务是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些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郑州一家公益救援团队负责人说,当前,政府层面的救援力量虽保障完善,但囿于技术,长期需要依赖民间公益救援力量具体实施,而长于技术的民间力量,却普遍面临经费难题,“太互补了”。
他认为,该模式若能实施,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可以专注于自身擅长的消防救援领域,民间救援队伍也能获取难得的经费保障,名正言顺实施救援,可谓一举两得,实现双赢。
早在2014年12月份,民政部等部委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时,已有圈内人士注意到。该办法第14条列举的指导性目录中,包括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技术性服务等6大类,社会救助、扶贫济困、防灾救灾、志愿服务运营管理等被明确囊括在内。
“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存争议一旦服务被购买,还是做公益吗?
虽然这种被称为双赢的建议受到不少圈内人士的积极评价,但也有一些人表达了不同见解:一旦接受了政府的购买服务,那么救援可能就背离了公益属性,“被商业化了”。
这种忧虑,在河南户外救援总队加盟壹基金过程中就有体现,因为意见不合,就分裂成了壹基金救援联盟河南户外救援总队和河南户外联盟救援队。
“很多圈内的朋友对于公益的认识,就是做好事,舍己为人。要是拿了钱,就不是在做公益了,更不用说政府购买服务这种市场化运作模式了。”河南户外救援总队总队长陈水全说。
他认为,不接受资助确实很纯粹,但团队毕竟要发展,不能没有钱,“解决生存的问题,与做公益一样重要,也不冲突”,“只要团队不以营利为目的,做的事儿还是为公共利益服务,我认为就还是在做公益”。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郭巍青曾在2014年12月举行的一次公益媒体年度交流会上表示,相对于慈善,公益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只要是不以追求利润为目标,且以社会公共利益为主要追求的非政府机构,都可称为公益组织。
新模式开花结果的多方期许政府层面有意向,实施值得研究
实际上,在河南,以“政府主导、竞争承接、合同管理、评估兑现”为特征的政府购买服务,早已低调实施,其中最为人熟知的就是城市环卫领域。多个层级的政府职能部门,都有了一定程度的认知。
谈及政府购买服务在户外救援领域的实施,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赵树刚表示赞同和支持。
他说,一段时期以来,省内的民间救援力量在户外救援领域内,体现出了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精神风貌,发挥了政府有关部门难以发挥的积极作用,“他们可以说是干着政府该干的活儿,却没有相应的保障,确实不太合情合理”。
“如果这种模式能实施,会是民间公益救援力量发展壮大,规范发展的一个契机。”赵树刚讲,政策导向很明确,那就是纳入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应当实施购买服务,“现在政府层面有这种意向,但究竟如何落实,值得细化研究”。
对比显示,上述管理办法确定的承接主体的资质和条件,河南多家公益救援组织已基本具备。比如,经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以壹基金救援联盟河南户外救援总队为主体的团队,已于2015年10月29日成立了河南应急救援协会,并形成了相关配套机制。
“经过多年发展,新合作模式的实施,时机基本成熟。在这方面,政府应当勇于实践,民间公益机构也必须敢于担当。”同时担任该协会会长的陈水全说。记者李岩实习生陈田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