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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非塞给医生的红包,躲不了也退不回,怎么办?浙江台州市立医院近日出台规定,给出明确解决方案:特殊情况不能退还的红包,以代缴住院费方式退还给病人。
“红包是医患关系中很尴尬的一个问题,医生明确不能收,但总有一些病人,认为送了红包才安心,医生会因此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医生直接回绝或退回红包,这些病人会想别的办法再塞,这种病态现象让医生们很为难,也浪费了很多时间、精力。”7月28日,台州市立医院纪委书记牟永华向澎湃新闻表示。
为解决这一现状,在今年6月21日最新修订的台州市立医院《严禁索要和收受“红包、回扣”有关规定(修订稿)》中,明确规定各科室必须向新入院病人及家属说明医生“拒收红包”事项,收到红包应立即退还病人,特殊情况不能退还的,以代缴住院费方式退还给病人。
牟永华说:“红包代缴住院费”的处理办法是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对于一些对送红包很执着的病人,医生就先收下,让病人安心,待治疗结束后,再告诉病人红包已充入住院费账户,皆大欢喜。”
为方便执行,该医院还将各科室护士长、相关纪检负责人拉进一个微信群,用于统计每个红包的金额和收进时间,代缴住院费的发票也需要拍照上传留存。
澎湃新闻了解到,虽然写入规章是今年6月的事,但从2010年起该医院就有类似的实际操作。“2015年,全院医务人员以代缴住院费方式处理的红包有139个,涉及金额166860元。今年上半年,这个数字已经达到140388元。”牟永华向澎湃新闻介绍,“我更希望收到的红包金额越来越少,让病人知道,来医院看病不送红包,医生也会尽心尽力。”
除红包退还途径外,台州市立医院《严禁索要和收受“红包、回扣”有关规定(修订稿)》还明确了关于红包的奖罚制度:如医生有收受红包行为,一经查实,不仅要责成作出书面检查和追缴红包,还将对该医生处以红包金额5倍的扣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当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严重的甚至要吊销执照;拒收、退还红包的医生,员工职业道德积分有相应加分,和个人的绩效、职称晋升、评优评先都会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