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发地、大洋路、盛华宏林、锦绣大地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领域的发力进取,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方面适应北京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的政策要求,另一方面积极进行改造升级事宜以服务首都核心功能区域为己任。
毕竟,民以食为天。农产品作为最基本、最高频率消费的产品,拥有着最广泛的消费裙底。支持农业生产、保证农产品供应、稳定农产品价格、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整体形象是事关国家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头等大事。
在这种大背景之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关部署,促进和规范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商务部于2015年10月21日制定印发了《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试行)》。
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指政府以股权投入方式参与建设改造,提供平价或微利公共服务,以满足社会公共利益。其公益性功能主要体现在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促进食品安全、推动绿色环保等方面。具体认定标准包括:
1、 政府出资,国有控股或持有金股,拥有较强控制力;
2、 市场内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10种左右鲜活农产品,批发价格低于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检测价格的10%;
3、 市场鲜活农产品综合收费水平低于本区域或本省非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平均收费收盘20%;
4、 拥有较强的货源组织和产销调节能力,保障居民消费的主要品种交易规模在本地区有较强的影响力;
5、 建立完善的交易结算、绿色环保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拥有专业质量检测机构和配套设施;
6、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我国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工作刚刚起步,再加上农产品批发市场目前而言还没有进行合理规划、合理布局,基本上处于想建就建的初级阶段,缺乏统一的部门加以管理。
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会长马增俊表示:“在这种状况下,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生存条件是不存在的,无法做到既体现‘公益’而又保持自身盈利,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很难实现。因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建设不只是建一个市场简单的点的问题,而是要有一个网络体系的整套规划,统筹考虑从投资到监管、从产地到销地、从批发到零售等环节,搭建一整套完整的购销体系,由点到面,由表及里,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才能最终实现其公益性的功能。”
有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要建设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一要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功能定位。目前,业内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需求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即为生产者提供公平交易平台、稳定农产品市场供应和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二要建立“公益功能、政府支持、企业投资、市场运作”的运行机制。公益性初看是一种负担,细看是今后企业发展的竞争能力,有条件的市场还是要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工作。三要加快建立法制化营商环境。政府要尽快出台农产品批发市场条例,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地位。”
盛华宏林农产品批发市场特约评论员梁海表示:“农批市场公益化是大势所趋,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这一趋势并做好应对的准备,不能照搬国际商批发市场公益性的模式,只能依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探索自身最有利的模式。当前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公益性市场,效果尚未有明显的显现,也还未形成稳定机制,不好判断哪一种公益性市场试点模式是成功的,或是可以推行实施的。但要明确的是,作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企业,不能光想着国家给政策给资金,而是要先把自身的基础打好打扎实,在注重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忘社会公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