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1月25日讯(肖科 文/图)一声枪响,野鸡毙命,触犯法律,必遭严惩。1月24日,笔者从雅安市林业局获悉,石棉县一男子因持枪射杀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腹锦鸡,被石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处罚金6000元,并公开道歉。
据了解,2018年11月12日16时,石棉县男子马某某,将家中藏匿的枪支保养后,携枪驾驶自用红色电动三轮车前往石棉县回隆乡联合村陡坎子组四川三星材料公司外山林中寻找野生动物。当日19时许,在行至距离四川三星材料公司东北方向直线距离约300米处时,马某某在附近的一棵青冈树上发现了一只野鸡。马某某利用手中电筒照射后,用携带的枪支将该野鸡射杀。随后,马某某携带猎获物原路步行返回至四川三星材料公司外时被公安机关挡获,现场缴获猎杀的野生动物野鸡一只、作案枪支一支及手电筒等物品。经鉴定机构鉴定,马某某所猎杀的野鸡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白腹锦鸡,且马某某持有的枪支系以火药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制式枪支,具有杀伤力。
经石棉县森林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县检察院以公诉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将马某某起诉至石棉县法院。1月24日,石棉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马某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经过审理,被告人马某某因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6000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并被判令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5000元(此款专项用于全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通过《雅安电视台》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近年来,随着生态建设的深入开展,雅安市不断加强生态保护。该案件的判决结果,有力的震慑了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全市林业和森林公安等部门再次发出倡议,鸟类等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组成部分,是生态系统的重要成员,是人类宝贵的自然资源。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对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入冬以来,大量珍稀候鸟迁徙,并在雅安境内各区、县停留过冬,妆点了“绿美雅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护工作,相关部门在鸟类聚集之地设有24小时专人值班的鸟类管护观测点,配合森林公安开展鸟类保护执法工作。希望大家共同携手保护生态,森林公安也将继续加大涉林案件的打击力度,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