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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濒危动物当宠物养 金华一小伙被警方处理

2019-04-04 13:31:52  来源:

浙江在线金华3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佳蔚 通讯员 胡永丽)

如今,越来越多的宠物进入普通市民的家庭。记者了解到,随着近几年宠物市场的繁荣发展,其销售品种也从传统的猫、狗、鱼、鸟,升级为蜥蜴、香猪、乌龟、刺猬等稀奇物种,甚至出现部分冷门宠物。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非法买卖暗中滋生。身为铁杆“龟迷”的金华小伙小王,就被自己这一“清奇”爱好给坑了。

2018年4月,小王在某网购平台看到一种叫“辐射陆龟”的罕见龟种,由于其外形奇特,他一眼就喜欢上了。经与卖家讨价还价,小王最终以3000元买下了那只陆龟。

几天后,小王收到了卖家快递过来的陆龟活体。为了给新宠物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他还上网查询了陆龟相关习性,备齐了所有饲养工具,每天花数小时精心照料……让小王没想到的是,今年3月25日,永康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辖区的西城派出所民警一起敲响了家门,原因竟是他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龟迷”小王用于养龟的场所。永康公安 供图

经专家鉴定,小王所购买的这种陆龟,学名辐纹陆龟,已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同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不允许私自养殖或买卖。

小王坦言,自己特别喜欢养宠物,家里陆续养了许多观赏鱼、龟。但对于新宠物的来历,他了解得并不多,“我在网上查过,只知道这种陆龟在国内是没有的,卖家说是自家繁殖,不算违法,我就相信了。”而此前,小王也从未办理过饲养陆龟的驯养证和许可证。

3月29日,小王被永康市公安局取保候审,警方所缴获的辐纹陆龟已移送金华市动物园。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饲养宠物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自己选定的目标,尤其是所谓的冷门物种,翻查相关动植物保护名录,或向当地林业等部门进行咨询,切莫胡乱饲养,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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