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8日起,新疆检察院正式开展“雪山冰川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此前,该院已开展“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家门上的安全”“车轮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上述信息是记者从新疆检察院联合新疆农业农村厅、新疆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新疆林业和草原局当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新疆检察院副检察长金利岷称,通过前期摸排案件线索和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新疆检方现已发现涉及雪山冰川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件,立案12件;发现涉及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5件,立案16件;发现涉及文物古迹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1件,立案24件;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健康发展,形成了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
金利岷称,此次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新疆检察院已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要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方式尽职履责;明确了“雪山冰川保护”7项、“野生动物保护”12项、“文物古迹保护”18项重点监督内容。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重在办案、重在行动、重在实效”。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坚持依法监督与依法行政同向发力,构建良性互动、协调有序、协作紧密的合作关系,持续凝聚公益保护共识与合力。
据悉,冰川与常年积雪资源及冰雪融水是新疆赖以发展的重要水资源,还是新疆独特的绿洲经济与社会存续发展的命脉;新疆分布着较为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野生动物有700余种;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迁徙聚居生活的地方,也是多种文化交流交融的舞台,现有文物点9542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