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会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召开关于加强道路交通领域野生动物公益司法保护工作磋商会,通过加强沟通交流、深化密切协作,就加强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衔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领域野生动物保护协作机制达成共识,并签署《关于加强道路交通领域野生动物公益司法保护工作磋商会会议纪要》。
会议指出,省检察院与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公路局、省路政执法总队、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公司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深化协调、强化联动、纠建并举、综合施策,深入研究、积极推进道路交通领域野生动物公益司法保护理念思路和方法手段创新,合力加强道路交通领域野生动物公益司法保护工作,助推筑牢“三江之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大对高速公路沿线防护栏、隔离栅、波形护栏等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力度,及时修复破损的高速公路沿线附属设施,加大对人为破坏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最大限度防止野生动物通过破损防护栏、隔离栅等穿越高速公路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伤亡。要从需要和可行两个方面出发,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对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沿线的野生动物分布及迁徙情况开展调研,按照“谁提请、谁设置”的原则在相关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路段增设安全警示标识、限速装置,防范化解安全隐患,提醒广大司乘人员严防交通事故发生。要认真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高速公路等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线设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尽力消除或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不利影响。切实加大日常法治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营造人人爱护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合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