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新宁县金石镇一名居民在自家楼顶发现一只鸟受伤,疑似珍稀鸟类,他随即联系该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核实。经辨认,受伤鸟类为猫头鹰,学名领角鸮(xiāo),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据了解,这只猫头鹰由于身上沾了胶水导致行动不便,工作人员发现它只是受了轻微伤,随即将猫头鹰进行暂时收容。当天下午,经工作人员清洗处理后,猫头鹰可以自由活动,符合放生条件。随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人员将其带到野外,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猫头鹰是一种小型猛禽,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体长20—27厘米,喜欢生活在树林里,是一种夜行性动物,主要以鼠类、甲虫、蝗虫等为食。
近年来,新宁县通过实施封山育林、禁伐限伐等措施,森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野生动物种类、数量不断增多,该县林业局近年来先后发现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彩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小灵猫、果子狸、虎纹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