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林区生态资源保护力度,提高野生动物救助能力,江源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守好生态资源”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共接报警10余次,救助国家二级野生动物1只、“三有”(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动物5只。
5月13日,区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砟子镇发现一只野生狍子受伤需要救治,大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联系林业部门一同前往,经民警仔细检查,发现这只狍子的后腿部受伤无法行走,民警将其送到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做进一步治疗,待其完全恢复后再将其放生。
警方提示:要关爱野生动物,保护美好家园!如果在居住地区发现野生动物,不要慌张,不要近距离接触,请第一时间上报给当地林业部门或森林公安等待专业处理。禁止擅自抓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如有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打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