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捡到的凤头鹰。
民警将凤头鹰送往石峰公园救治。
红网时刻新闻5月26日讯(通讯员 魏天宇)5月25日早上8时许,株洲市芦淞区公安分局庆云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天元大桥东头桥下菜市场捡到一只老鹰,疑似国家保护动物,请求民警救助。接警后,民警谢愉涛迅速赶到现场,经查看发现这只酷似老鹰的动物趴在地上,纹丝不动,无法飞行。于是,决定先将其带回派出所照顾,同时联系株洲市动物保护协会。
在派出所里民警怕它饿,放点生肉在它身旁,发现它不会自行进食,需要人为喂食。10时许,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到达,经检查后确定,这只老鹰为国家重点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凤头鹰”,属中型猛禽,株洲地区少有。工作人员对其翅膀、爪子进行抚摸,未发现受伤痕迹,身体情况需要专业医生做全面体检。随后,民警将凤头鹰交由工作人员带回石峰公园救治。
芦淞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在发现受伤、受困的鸟类时,不要自行处理或进行非法售卖,应及时送交给公安机关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做到人人献力,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