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丹阳警方与群众一起,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并移交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月9日早上,一阵“扑棱、扑棱”的响动声引起了丹阳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值班民警的注意,原来是一位居民送来了一只小鸟。
经值班民警询问,当日上午7时许,居民李某在丹阳市开发区某小河边散步时,在路边草丛中发现一只飞不起来的小鸟,似乎受伤了,李某也不认识种类,便向邻居借了一个鸟笼,于7时30分许就近交到丹阳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
民警对小鸟进行了初步检查。其全身为灰褐色,爪子锋利,体长20厘米不到,因为翅膀有伤所以无法起飞。虽然貌不惊人,但大大的圆眼睛格外有神,似乎在告诉大家,自己可不是一般的小鸟。
随后,开发区派出所联系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鉴定,这只飞禽学名叫红隼,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开发区派出所已将小鸟交由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带回救治、妥善处置。
据了解,红隼为小型猛禽,在中国分布几乎遍及全国各地,多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捕食大型昆虫、小鸟和小哺乳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