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矶派出所及时救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灰雁
曾伟 江西晨报 记者 户外
近日,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南矶派出所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灰雁,受到群众好评。
据介绍,2月25日15时,南矶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巡逻时,于南矶乡矶山路段发现一只受伤候鸟无法飞行,随后,民警将伤鸟带回派出所并联系了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山管理站。
经南山管理站工作人员检查后,发现该候鸟没有外伤,身体消瘦。确定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灰雁,初步断定为禽流感或寄生虫感染导致双翅无力,喉嗓嘶哑。 随即,管理站工作人员已将受伤灰雁转送到江西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中心救治。
灰雁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属于大型雁类,嘴、脚肉色,背和两肩灰褐色,具棕白色羽翼,飞行时双翼拍打用力,振翅频率高,脖子较长,有迁途的习性,迁飞距离也较远,喜群居,白天觅食,夜间休息,食物为各种水生和陆生植物的叶、根茎和种子等植物性食物为主。
近年来,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构筑最严野生动物保护防线,加强湿地资源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湿地资源及非法捕杀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确保湿地资源及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由于管控措施到位,极大地促进群众积极参加到保护野生动物工作中,形成了共建和谐生态环境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