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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多名市民发现国家级保护动物!

2023-08-08 09:57:50  来源:

“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又到了动物们繁殖的季节……”相信不少人听到这句开场白,脑海中总会不禁想起每天傍晚准时播出的《动物世界》,其实,随着生态环境的日益改善,一些罕见的野生动物也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真实的“动物世界”就在我们身边,由于公安机关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警民联合协作救助野生动物已成常态化。

1、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遗鸥

2023年7月31日,察右前旗公安局巴音塔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巴音塔拉镇李英一村村民在干活时在田地里发现一只受伤的鸟类,疑似国家保护动物,已被送到了巴音塔拉镇李英村委会。

接警后,巴音塔拉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初步查看该鸟类身型30多厘米,翅膀受伤,不能飞行。民警立即与察右前旗林业局野保中心取得联系,经野保中心辨别鉴定,该鸟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遗鸥”,属濒危鸟类。民警随后将该鸟移交给野保中心工作人员做专业救护,待伤好放归大自然。

2、警民共救国家二级动物雀鹰

2023年7月25日上午,察右后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察右后旗白音查干镇芦家村发现一只受伤老鹰,民警与林草局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经确认,此鸟学名为雀鹰,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发现时此鸟无明显外伤,后林草局工作人员将其带回送往乌兰察布市野生动物救助站救助。

3、警民共救国家二级动物红隼幼鸟

近日,兴和县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接到群众电话称:一只类似鹰的小鸟无意中飞进了自家院子,正躲在角落里,希望民警到场救助处置。

接到报警求助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发现这只小鸟精神状态不是很好,可能受到惊吓。为避免二次伤害,民警小心翼翼地靠近它,经过半个小时,顺利将其放入鸟笼并将其带回大队。带回后,民警将其放在通风干燥的位置,并准备了水和食物。

经专业人员确认,被救助小鸟的品种为红隼幼鸟,是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通过野生救助站工作人员检查,救助的幼鸟精神状况良好,没有明显的不适反应,该幼鸟并没有受伤。初步推测,因多日降雨,雨水打湿翅膀,体力消耗大未能及时捕食导致无法飞行。

民警确认红隼幼鸟有完全的生存能力后,当日将其放归大自然的怀抱。

4、警民共救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嘴白鹭

2023年7月25日下午4时左右,察右前旗公安民警接到当地村民郭林报警称:其在菜地里劳作时发现了一只没见过的鸟儿,希望民警同志能前往处置。随后民警来到郭林家中,确认此鸟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嘴白鹭。可能受到了惊吓,黄嘴白鹭全身羽毛竖立,卷成一大团状,头缩进羽毛里。民警对其进行了仔细检查,经检查,黄嘴白鹭生命体征均良好。

经了解,为了避免黄嘴白鹭受到伤害,郭林不敢作出大的动静,生怕吓到这只珍稀鸟儿。得益于公安机关和村委会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宣传,郭林当即打电话报警,寻求专业救助。目前,这只黄嘴白鹭已被送交至市动物保护部门。

民警提示:如发现野生动物误入家中或发生受伤时,请及时报警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这样既可以保护野生动物,也能防止被它们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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