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磨黑镇,三名中学生将一只受伤的灰色大鸟送到了派出所。
获救苍鹭逗留在民警办公室的窗台上(11月13日摄)。新华网发(武功晓 摄)
老师也经常教导我们,要爱护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磨黑中学学生王权介绍,自己和同班的李鹏涛、范抒怡在回家的路上,在河边发现了这只受伤的大鸟,于是报警进行咨询后,将这只大鸟送到了宁洱县公安局磨黑派出所。
获救苍鹭逗留在民警的办公桌上(11月13日摄)。新华网发(武功晓 摄)
经鉴定,这只大鸟为苍鹭,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值班民警检查了这只鸟之后,发现它的左侧翅膀和双膝关节有伤,但伤势不重,经与相关部门确认后,由我们派出所负责照护它。”磨黑派出所所长李亮介绍。
民警为获救苍鹭治疗(11月16日摄)。新华网发(陶平 摄)
磨黑派出所民警为受伤的苍鹭进行治疗,还为苍鹭买来了小鱼、泥鳅等新鲜食物,苍鹭的身体逐渐恢复。“经过三天看护,苍鹭的身体有所好转。”李亮介绍,大鸟在第四天飞走了。
民警为获救苍鹭治疗(11月16日摄)。新华网发(陶平 摄)
据了解,近年来,宁洱县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群众对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形成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有效保护了辖区的生物多样性,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完)(陶平 高平顺 王悦)
民警为获救苍鹭治疗(11月16日摄)。新华网发(陶平 摄)
三名中学生将苍鹭送到派出所交给民警(11月12日摄)。新华网发(周阳 摄)
在派出所悠哉闲逛的获救苍鹭(11月16日摄)。新华网发(陶平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