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果洛州玛沁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扣押猎捕工具5件,查获马麝尸体1只。
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2023年12月10日,玛沁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民警获悉有人在玛沁县雪山乡辖区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线索,经摸排蹲守,现场抓获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马某赛、马某全2名犯罪嫌疑人,查扣被捕兽夹夹住的动物1只。经鉴定,犯罪嫌疑人猎捕的野生动物为马麝,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为严厉打击盗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玛沁县公安局立即抽调警力成立专班,全力侦办。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专班民警突击审讯。经调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马某赛伙同他人于2023年6月开始,以在牧户家中打工为名,在玛沁县雪山乡境内多次以铺设自制捕兽夹等方式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2023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马某赛等人将非法猎捕的5只马麝运输至大武镇转卖给他人。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为进一步查明真相,摸清马某赛等人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犯罪团伙的基本框架及人员分工,查明该团伙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销售陆生野生动物制品线路。专班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循线追踪,奋战八昼夜,行程千余里,前往西宁市湟中区上五庄镇、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县等地开展调查工作,陆续将该团伙犯罪嫌疑人马某山、钱某山、马某林抓捕归案,一个非法猎捕、运输、销售、购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马麝的全链条犯罪团伙作案人员悉数到案。
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马某赛、马某全、马某山、钱某山等人为牟利,于2023年6月起利用捕兽夹在玛沁县雪山乡辖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期间将猎捕的5只马麝出售给马某林等人,共获利545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赛、马某全、马某山、钱某山、马某林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玛沁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资料显示,马麝是麝科、麝属动物,是麝类中体型最大的一种,雌、雄均无角,头形、耳狭长,背部沙黄褐色或灰褐色。在中国主要分布在青海、甘肃、西藏、四川等西部地区,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