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警察同志,我们捡到了一只猫头鹰!”近日,芜湖市公安局鸠江分局汤沟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发现一只受伤的小鸟,疑似猫头鹰。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初步判断该鸟确实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但因受伤无法飞行,民警担心它有危险遂将带回派出所。在派出所里,民警一边安排人员照料这“小客人”,一边联系相关部门寻求帮助。通过简单观察发现,这只神情呆萌的猫头鹰无明显外伤,有人靠近不闪不躲。
经派出所民警与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联系确认,这只鸟是幼年的野生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随后由自规局工作人员对猫头鹰进行相关的救助、野化、放归等工作。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