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我们见到落难的野生动物,也会进行救助。保护野生动植物是每个公民都应尽的义务。我们现在这样做,以后还会这样做。 ”5月27日, 潘先生把他和妹妹救助的红隼送到开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以后认真地说。
说起这只红隼,时间还得回到5月25日。潘先生老家在杞县,25日那天,他在老家的妹妹在村口看到一只小鸟。小鸟看起来像猫头鹰,从身上的绒毛推断应该是一只小鸟。当时,小鸟不会飞,不知道是被风从鸟巢里刮到地上的还是自己跳到地上的。由于小鸟看起来还未成年,她妹妹担心放到野外无法生存,就带回家进行救助。回家后,他妹妹还专门给小鸟买了肉吃。26日,他回家后看到了这只小鸟,感觉像保护动物,就想着把它交给专业的救护人员。当天,多方打听后,在杞县没有找到能接收这只鸟的组织。于是,他就想着把这只鸟带到市里交给市里的野生动物保护组织。5月26日晚上,他返回开封时把小鸟带回了开封。27日上午,他联系上了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并将这只小鸟送到了该站。经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鉴定,他们救助的小鸟是红隼亚成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随后,该站对红隼进行了接收并为潘先生发了证书。
“这只鸟还未成年,我们会将其送到汴京公园动物园暂时‘安家’。等到了合适的时候,工作人员会将其放归大自然。”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王玉宝说。